農林局因救鳥日志調減編制冤不冤?
2015-12-08 19:33:39 來源:漢網

2013年10月,昆明市官渡區(qū)出臺《科級領導干部日常工作實績公示制度(試行)》,截至目前,通過曬工作日志、用工作日志,先后約談和問責25名干部,調減多個部門編制,在考核干部日常工作實績、破解為官不為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據悉,官渡區(qū)農林局一家下屬單位“一個月工作就圍繞著救一只鳥”。最近一次編制調整,官渡區(qū)農林局編制從195個一下被削減到70個。(12月6日《人民日報》)。

工作日志可以督促干部依法行政、公正用權,整治工作中出現的無所作為、不思進取等作風問題,促使干部樹立如履薄冰的責任感。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總有人想方設法搞變通。昆明市官渡區(qū)農林局一家下屬單位就弄虛作假、敷衍了事,一個月工作日記就圍繞著救一只鳥展開。

根據《制度》規(guī)定,工作日志要工作具體,事實明確,文字簡明扼要,不說空話、套話,不談感受、不講計劃性工作,要體現“實”;領導干部按要求填寫《官渡區(qū)領導干部工作實績公示表》,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一周一匯總,由單位統(tǒng)一于每周周一前將上周工作實績在本單位公示欄進行公示,確保“真”。

因此,關于救鳥的工作日志內容不僅源于具體工作,體現了“實”,而且也得到了主要負責人連續(xù)一個月的簽字認可,還在單位公示欄進行了公示,確保了“真”。那么問題來了,既然救鳥日志內容是“真實存在”的業(yè)務工作,為什么農林局編制卻因此而減少了呢?

救鳥沒錯,既與農林局的業(yè)務工作相關,也符合實際,錯就錯在,救鳥的時間太長。

也許一個星期忙于救鳥合乎情理,但一個月了還在寫救鳥的工作日記,有沒有救鳥這回事就值得商榷,假設真有救鳥這事,那這個人的工作能力就值得懷疑。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普通人都看得出一個月忙于救鳥的工作不靠譜,領導卻還一個勁的簽字同意。這既凸顯了寫日記者的敷衍應付,也暴露了主要負責人的疏忽大意。

如果認真把關,仔細審核,在問題萌芽階段就及時發(fā)現,及早解決,也不至于在一個月后使外界一致認同農林局機構臃腫、人浮于事,落得個編制從195個被削減到70個的下場,確實“罪有應得”,一點也不冤?。ㄎ?云子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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