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斷萬年鐘乳石要不要“拉黑”
2017-06-06 09:53:54 來源:漢網(wǎng)

近日,一名男子在貴州潛龍洞景區(qū)內(nèi),三腳踢斷了一根30厘米左右的鐘乳石。事件發(fā)生后,松桃縣會同鎮(zhèn)派出所對游客處以500元罰款。6月3日,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對破壞鐘乳石的游客張某某追責,對其處10日拘留。(6月5日中國青年網(wǎng))

近日來,“男子三腳踢斷萬年鐘乳石”的新聞引起熱議,不僅因為這樣的不文明行為引起公憤,更因為“罰款500元”被普遍認為罰得太輕。如今,當?shù)鼐?ldquo;加碼”處罰,對當事人處于10天拘留,但大多數(shù)網(wǎng)友仍認為罰輕了。究竟該如何處罰才能“殺一儆百”呢?有的網(wǎng)友說:“一定要嚴懲,讓這些低素質的不能進景區(qū)”。在澎湃新聞網(wǎng)友留言里,點贊率最高的是:“為什么不罰款1萬呢?拘留應該15天,并全國景區(qū)通報,以后此人不再被所有景區(qū)接納”。

“拉黑”!自從“女博士機場打人”事件后,大家似乎找到了根治不文明行為的“殺手锏”:拉黑!因為乘客動手打法航員工,法航便把打人者列入黑名單,全球范圍拒絕承運。同時,機場地服向中國民航局申請將這名旅客列入中國民航黑名單旅客。一旦該申請成功獲批,她將無法乘坐國內(nèi)任何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此舉贏得廣大網(wǎng)友和評論員的贊同,他們認為就該如此重罰,就該將打人者拉黑,對她全面“禁飛”,以便“殺一儆百”,彰顯法律的尊嚴。

對此,我有十二分的不解。如果在機場打人就必須被拉黑,甚至全面“禁飛”,那么,那個在地鐵打人的經(jīng)濟學家,是否也該被拉黑,全面禁止乘坐地鐵?倘若有人公交車上打人,是否也要拉黑,禁止他乘坐公交車?倘若有人打了農(nóng)民,是否也要禁止他進農(nóng)村、買農(nóng)產(chǎn)品……按照這樣的邏輯,在景區(qū)踢斷萬年鐘乳石的游客,更要拉黑,應該在全國范圍內(nèi)禁止他進入景區(qū)。為了維護國家的形象,還應通報世界上其他國家,建議都把他拉黑,拒絕他入境。當然,更簡單的辦法是我們對他終生禁止出境,免得出去“丟人現(xiàn)眼”。

我國《刑法》規(guī)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既然連刑法都要講究“罪罰相當”,視犯罪情節(jié)的輕重而量刑,憑什么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人,就要“全面拉黑”?法律不是橡皮泥,不是殺威棒,不能想怎么“加磅加碼”都行。法律既有“教訓”作用,也有“教育”作用,不是犯什么錯都要“往死里打”。“寬嚴相濟”、“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也是法治的原則和追求。(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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