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涉賄4年未判,包庇自家人?
2015-11-19 09:23:14 來源:漢網

陜西南鄭縣法院原院長涉賄被捕,歷時4年仍未判。(11月18日   《華商報》)

2011年,時任陜西省南鄭縣法院院長的何軍輝因牽涉到該縣一起土地窩案中,被漢中市紀委調查。當年6月3日,何軍輝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然而,因為“法院開庭后發(fā)現證據有瑕疵”等原因,該案自2014年8月底二審至今,沒有宣判。另外,何軍輝在法庭上提出的遭刑訊逼供的問題,也已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但至今未果。
雖然是怪事年年有,但貌似今年特別多的。在當下“互聯網+”的時代里,網絡媒體的發(fā)達在傳播信息的道路上,那是越走越順暢的。這樣的社會是讓人感受到便利的同時,當然也是會有一些負面的能量傳播的。比如說官場內,其實官員的違紀違規(guī)的問題,其實早有發(fā)生的,只是在大規(guī)模的曝光或者通報的時候,那就是伴隨網絡的發(fā)達才興起的。這樣的社會氛圍,其實給不少的公職人員很大的壓力和挑戰(zhàn),但是最難能可貴的,在這樣密集的公開透明的環(huán)境之下,群眾利益是得到了全面的保障。

此次對于陜西省南鄭縣法院原院長涉賄被捕,歷時4年仍未判一案,就是通過曝光的方式才得以進入到大眾的眼簾,2011年5月26日下午,時任南鄭縣法院院長的何軍輝被漢中市紀委調查,原因是牽涉到該縣“3號地”(編號為2010NZ23號地)而引發(fā)的土地窩案。當年6月3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6月15日,省檢察院決定逮捕。本以為已經是過去四年的時間了,按照正常的程序辦理,說不定官員早就在監(jiān)獄里面接受改造了,可是這樣的一份四年前的舊案,到了現如今還是懸而未判,那么是不是有包庇“自家人”的嫌疑呢?

對于法院院長,本來就是身份特殊以及敏感的代表,對于不該出手干涉的事情,那就應該要拿捏住尺寸的。但是現如今對于土地窩案的插手一事,無疑就是把自己給推入到懸崖邊緣的,這樣的法院院長東窗事發(fā)之后,才發(fā)現這樣的違紀違規(guī)說不定還涉嫌違法的事情,那么對于他過去的點點滴滴還需要徹查嘛?這個是肯定的,但是用了四年的時間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這實在是感受到莫大的貓膩在里面。

然而事實是怎樣的呢?2011年的那起“3號地”窩案有些人服刑都快出獄了,何軍輝案子還在補充偵查,雖然負責人對于此案發(fā)表的意見是該法院院長的人緣不錯,而且家庭情況也很特殊,有殘疾孩子確實不容易,辦理取保時檢察院還給他做了工作。但是筆者認為這個絕對不是讓案件“懸”了四年也不解決的借口,反而是招惹是非爭議的一個導火線,希望能夠引以為戒的做好案件審判工作,避免產生更多的矛盾爭議點,帶來更多的誤解。(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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