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反腐為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護航
2015-05-14 22:09:37 來源:漢網(wǎng)

中共十八大以來,“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風暴在中國掀起,然而,面對頻出的基層貪腐大案,民眾在稱贊“打虎上無禁區(qū)”的同時,更期待通過制度完善,做到“拍蠅下無死角”。“小官巨貪”現(xiàn)象已引發(fā)全社會關注。

什么是小官巨貪?小官巨貪是指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級、股級干部卻貪腐巨額資產(chǎn)的現(xiàn)象。這些“蟻貪”身在基層,其腐敗行為直接危害群眾利益,所以對國家的危害很大。一般來說,官位越高,權力越大,貪污的“姿態(tài)”越高,而那些名不見經(jīng)傳的小官成功制造了官不在大,有權則靈的“神話”。

少數(shù)農(nóng)村黨員的宗旨觀念單薄,理想信念動搖,思想狀況與黨的先進性要求已不相適應。不在對照自己的言行嚴格要求自己,高高在上,不在密切聯(lián)系群眾,更加忘記了“為人民服務”。只記得“山高皇帝遠”“縣官不如現(xiàn)管”,他們肆無忌憚地橫行街里,貪污腐敗異常瘋狂。“芝麻官”頻曝腐敗大案屢屢曝光,別不拿村官當干部,這些小官大多處于基層一線,和人民群眾的生產(chǎn)生活息息相關,小官巨貪對人民群眾的危害往往甚于“大老虎”,他們可以使國家規(guī)定停滯在“最后一公里”。

如任長春說出“國家規(guī)定時狗屁“,這恰恰就揭示了地方基層干部對于國家規(guī)定的權威性的挑釁,以及對于建立個人權勢的私欲。而地方領導干部“反抗”國家規(guī)定,結果就是該辦的事不辦、不該辦的事亂辦,具體辦不辦完全取決于他們的個人私利與一時情緒好惡,這時,中央政策經(jīng)常落不了地,民眾得不到實惠。

近日,“紅色通緝令”的二號人物、被稱為“億元股長”的李華波被遣返回國。原供職于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的李華波,憑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數(shù)年間侵吞公款達9400萬元,相當于鄱陽這個國家級貧困縣年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李華波無疑是“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四川熱線)一段時間以來,基層官員濫用權力的腐敗案件頻頻被曝光,影響惡劣。

僅僅是一個基層干部,憑什么能聚斂數(shù)千萬元的贓款?發(fā)生此類事件,筆者不禁要問:管理者都干什么到哪兒去了?是真的不了解還是放任自流、不管不問,亦或是形成了不能管的利益共同體?紀檢部門的調查分析令人深思。這些官員職務不高,權力不小。監(jiān)督不力、官商勾結、“官官勾結”使其腐敗具有肥沃的土壤。這些案件的發(fā)生,嚴重破壞了社會公平秩序。

“公權力的過分集中是‘小官巨貪’的主要原因。他們官雖小,但握有隨時可以“變現(xiàn)”的巨大權力,掌管土地、交通、資源等關鍵領域,處在“重要崗位”上,和官位沒關系,和權力大小有關系。

筆者認為,要加強踐行三嚴三實,作黨和人民忠誠廉潔的好官,無論官位有多小,只有心中有百姓,一心為百姓辦實事,解難題,就是百姓心中的守護神;要加強對這類干部的實事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苗頭,要果斷采取干預措施,把貪腐行為扼殺在搖籃中,對于那些憑借手中權力,只為自己謀福利的“巨貪小官”,我們要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予以嚴懲。
(作者:周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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