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懲罰能否保障食品安全?
2014-05-16 14:58:08 來源:漢網(wǎng)

5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草案稱,“對生產(chǎn)、銷售、餐飲服務等各環(huán)節(jié)實施最嚴格的全過程管理”“建立最嚴格的監(jiān)管處罰制度”,兩度稱“最”,其意若明,回應的正是民眾對食品安全問題上的最強烈期待。(5月15日    新華網(wǎng))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屢屢生出,不是毒生姜,就是蘇丹紅,其他食品范圍內(nèi)的負面新聞還有很多,這些事件潛移默化侵入公眾視線和生活中,讓很多受侵公眾呼吁最嚴立法設置,但與之而來的是,之前的立法不是沒有,也不是沒有處罰,為何不能禁殺?盤點生發(fā)事件,關鍵在于事件當事人為何要置處罰而不顧,執(zhí)法的人能否做到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到“一有適當?shù)睦麧?,資本就會非常膽壯起來。只要有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人使用;有20%,就會活潑起來;有50%,就會引起積極的冒險;有100%,就會使人不顧一切法律;有300%,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確然,在社會轉型期的今天,很多原本淳樸的觀念已經(jīng)被“一切向錢看”的癡狂所壟斷,原有的倫理道德受到了空前的沖擊,許多人已經(jīng)拋棄了踏實、善良,面對法律柵欄外面洶涌的滾滾紅利,伸手就能取得,而且不一定被法律所逮到嚴懲,火中取栗固然危險,但更多的帶給人們的是刺激和炫耀,膽大心細就沒事,經(jīng)常干違心的事,就如“屠夫殺豬”一般,早已忘了當初的新奇,日復一日受著罪惡的熏蒸,欲望占領了一切,不法者早已將廉恥忘記,互相比的是誰賺的錢更多,誰耍手段更高明,在打擊與反檢查中,甚至有的執(zhí)法人員已經(jīng)被拉下水,充當了保護傘或幕后經(jīng)營的角色,這些提醒著現(xiàn)實,重構轉型期的道德信念和設置得力制度有多么重要。正如克強總理所說,侵害食品安全的違法成本太低!”“對那些喪盡天良、蓄意害人的違法犯罪分子,要通過修法,給予他們最嚴厲的處罰!”“要讓違法犯罪分子承受付不起的代價,讓失職、瀆職人員受到躲不掉的懲處。”這些話語都表明了國家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也說明了國家對其中的弊害分析的透徹程度。

出臺最嚴“食品安全法”,絕對是好事,但還需全體執(zhí)法者的配合和不辱使命的執(zhí)行,如果兩者不能有機結合起來,即使再嚴格的處罰、再得力的制度,連執(zhí)法者都不能尊重,剩下的一地逐利者怎能乖乖就范?道德不在,只靠法治來填埋,更依賴執(zhí)法者的無私、公正,期望隨著新法的頒布,一切都正常起來。(文/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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