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為人父母最基本的責任是什么
2014-01-14 21:38:52 來源:漢網(wǎng)

中新網(wǎng)南京1月13日電 (王琦)1月13日,南京餓死女童案中的母親樂燕臨盆在即。但是據(jù)律師分析,由于其腹中嬰兒的生父身份不明,樂燕的第三個孩子去向難定。(1月13日 中國新聞網(wǎng))

兩個小孩子剛剛出生一周歲多就活活在家餓死,即將要出生的孩子撫養(yǎng)成了問題。看到這人們不僅會問:孩子的父母親人呢。孩子的母親被判了無期徒刑,父親卻聯(lián)系不上。

當初要孩子的時候父母是怎么想的呢。為人父為人母那是多么神圣的事情啊,怎么能不為自己的孩子將來想想呢,為人父母就意味著生命不僅僅屬于自己還有未來的孩子,為人父為人母就多了一份責任和義務(wù);父母做到這個份上難道自己的良心不受到譴責嗎?!

為人父母首先要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wù),不管家境是貧寒還是富有,都應(yīng)懂得自己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的道理,同時也要做孩子終生老師,現(xiàn)在已談不到什么老師不老師了,因為兩個孩子已命喪黃泉,即將出生的孩子撫養(yǎng)都成了問題。若是孩子的父母雙亡政府會將孩子送到福利院收養(yǎng)??蛇@個孩子的情況確實有點特殊,不符合收養(yǎng)法的一些規(guī)定。比如孤兒、父母雙亡的或父母有一些特殊情況確實沒有能力撫養(yǎng)的,才能送到福利院?,F(xiàn)在的孩子撫養(yǎng)成了頭等問題。即不符合福利院收養(yǎng),孩子的母親要在獄中服刑,孩子的父親也沒有了音訊。到了這種地步孩子最是無辜的,在碰到這種沒有正事的父母,福利院的規(guī)定能不能改一改呢?!

世上沒有一個孩子是自己要求出生的,是父母把一條生命帶到人間,筆者認為連撫養(yǎng)這條生命都做不到,就把他帶到人間來“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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