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莫等閑,讓騙子無機可乘
2014-06-10 12:31:36 來源:漢網

 

昨日,河南鄭州嵩山路派出所破獲一起一電摩男以找零為由,向散步老人伸出黑手,多名老人上當受騙的案件。

該男子以還錢為由,用同樣的方式向散步的老人搭訕,并給老人百元假幣,引誘找回真幣,騙取老年人上當。

大多數老人警惕性較高,回絕電摩男的要求,但也有一些老人一聽給錢,也不向子女打電話確認,欣然接受男子給的100元鈔票。

造成該現象的原因并不在于騙子的手法多么高明,更多的失誤可能在于子女對年邁父母監(jiān)管力度的不夠,導致騙子有機可乘。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民警提醒,天上不會掉餡餅。

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成年子女有贍養(yǎng)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yǎng)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既是一種法律義務,同時也是道德上的要求。對父母的贍養(yǎng),不僅包括物質上的幫助,物質上的幫助以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為參考,結合贍養(yǎng)人的經濟水平,確定一個贍養(yǎng)金額,且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而提高。此外,贍養(yǎng)義務還包括精神上的贍養(yǎng),就是一個月或一個星期要抽時間去看望老人,與其溝通聊天等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在。對于父母,物質幫助和精神贍養(yǎng)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為人子女者,在贍養(yǎng)父母的過程中,重視物質幫助的同時,也不能忽視精神贍養(yǎng),盡可能的減少此類受騙案件的發(fā)生,孝敬父母莫等閑,讓騙子無機可乘!作者:邱彩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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