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效偉:小偷寫勵志日記,一部“偽”勵志片
2013-12-24 12:48:31 來源:漢網(wǎng)

   瑞安市公安局陶山派出所近日抓獲一名小偷,并發(fā)現(xiàn)了一本日記本。在日記本上,小偷給自己定下目標,要“開源節(jié)流”:不能打老虎機、牌九,不能買福利彩票,要把錢存起來;他打算每天要偷2到3組電瓶,再偷滿40天,并計算了實現(xiàn)目標的收入。(12月23日新華網(wǎng))

小偷寫日記,少見,寫勵志日記,更為少見,可見這名小偷挺會過日子,知道如何在受老虎機、福利彩票誘惑的情況下進行財富積累,只不過有一點他沒弄明白,那就是自己攢的錢來的不是正道,有些不怎么光彩。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以道,哪怕不是君子也應(yīng)學(xué)會遵守賺錢之道。如果按照自己的愛好“信手牽羊”,只會讓自己陷入犯罪的深淵,不管自己偽裝的多么紳士,裝神馬勵志青年,在犯罪事實面前,一切“偽裝”也只是犯罪受罰的“陪葬品”。

不能打老虎機、牌九,不能買福利彩票,要把錢存起來,說實話這樣的攢錢決心,很值得一些花錢大手大腳,吃喝玩樂的人學(xué)習(xí)。但當(dāng)這種具有勵志味的理財之道與“每天要偷2到3組電瓶,再偷40天”犯罪性質(zhì)的賺錢方式捆綁在一起時,玷污的只有充滿正能量的“勵志”二字。

對于這名小偷寫的勵志日記,筆者的評價是:雖許下美好的愿景,但這份愿景不會有光輝的前程,因為它是建立在犯罪基礎(chǔ)上的,不管過程怎樣艱辛,多么勵志,只要還在作惡,那些愿景就會處于“霧霾”中,得不到陽光的惠澤。當(dāng)然,筆者不能否定這本日記對社會的教育意義。日記前半部分,充滿著對于生活的思考與認識,有很多勵志概念涵蓋其中,這是社會所欠缺的。而后半部分,寫盡了偷竊的丑陋,為人所不齒,是社會最應(yīng)拋棄的。

餓死不做賊,這是民間流傳出來的,所以老百姓對小偷都很痛恨,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呢,因為中國自古以來的思維模式?jīng)Q定這一切,我們的老祖宗從一開始就把金錢財產(chǎn)看的比個人生命重要,這就有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即便在現(xiàn)在社會,人們遭受小偷偷竊時,也往往舍了命的去追,可見錢財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當(dāng)然,小偷更深諳其道,不然哪會有舍了命的上墻爬屋去偷錢,可見對于錢財明顯小偷看的還重些,畢竟他們是靠偷這個過日子的,錢來的不容易,得學(xué)會珍惜。

但這名小偷看中錢財?shù)耐瑫r,明顯忘了一點:一個人想成為小偷,幾秒鐘的舉動,但想洗脫這幾秒鐘釀成的罵名,非一日之功。小偷寫勵志日記,實乃一部“偽”勵志片,回歸人間正道方能成就勵志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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