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擬規(guī)定停車3分鐘不熄火罰款
2013-12-07 08:05:30 來源:武漢晨報

原標題:武漢正起草新規(guī)定:機動車停車3分鐘不熄火被罰

記者陳永權(quán)

停車3分鐘以上必須熄火被列入《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稿)》。這一條款在不遠的將來,也會在武漢實施。

記者昨天獲悉,我市目前正在起草《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并有望在明年頒布實施,機動車停車超過3分鐘不熄火,有可能面臨處罰。目前,北京、杭州、珠海、香港均對此進行立法,并付諸實施。

12月1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上,市長唐良智倡議,我市應出臺相應管理辦法,規(guī)范管理這種停車不熄火、怠速停車的行為。在特定的區(qū)域停車超過一定的時限,必須熄火停車。

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專家羅魏稱,怠速停車會繼續(xù)燃燒油料,持續(xù)排放尾氣,車輛不熄火時間越長,產(chǎn)生的尾氣就會越多,PM2.5也會越多,這種累加效果對空氣的影響是不能低估的。

根據(jù)北京一項實驗數(shù)據(jù)發(fā)現(xiàn),不熄火停車3分鐘時間,尾氣排放累計的PM2.5分別是點火時排放的3.88倍、3.85倍和2.1倍。專家稱,汽車尾氣中包含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顆粒物等污染物主要集中在水平高度1米左右,即人群主要呼吸區(qū)域,極易被人體吸收,危害人體健康。人們不能一邊抱怨空氣污染,一邊又為了舒適加重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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