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撥打110,真不是大人辦的事兒
2015-09-08 08:27:00 來源:漢網(wǎng)

山東一名男子因妻兒離家出走,借酒消愁,醉酒后竟撥打江蘇無錫110,謊稱在火車站和地鐵處安放了兩顆炸彈。(澎湃新聞網(wǎng)9月5日文)

家庭矛盾,轉(zhuǎn)嫁給社會恐慌,這種事情說是荒唐至極,可絕不能小覷。

大家都知道,火車站和地鐵處絕對是人員密集的地方,高峰時人頭攢動的情形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安全乘車與安全行車至為重要,一旦發(fā)生險情,后果不堪設(shè)想。所以,在火車站、地鐵處,我們能夠看到大量的安保人員,這是對人民群眾安全出行負(fù)責(zé)任的表現(xiàn)。

可現(xiàn)實生活中,偏偏有這樣的人為了一己之私,不顧他人的感受,為了泄私憤公然在公共場所引起恐慌,這絕對是觸犯法律的行為。如果炸彈真的出現(xiàn)在人流密集的火車站和地鐵站,這就不是鬧著玩的的事情了,將會引發(fā)連鎖反應(yīng)。雖然有人說,這是惡意的謊言,單極易造成嚴(yán)重后果,這就是發(fā)布恐怖信息、擾亂公共秩序。

這起事件中,無錫警方啟動反恐應(yīng)急預(yù)案,指派特警支隊、治安支隊出警,動用搜爆犬和相關(guān)排爆裝備。經(jīng)過4小時的地毯式搜索,警方才確定這報警電話是個“玩笑”。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yán)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yán)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雖然這位醉酒這也許并沒有恐嚇其他人的故意,但是這種做法很不理智、很不靠譜,屬于嚴(yán)重危害公共秩序行為。被逮捕歸案的李某卻對報警的事情“一無所知”,直呼自己喝醉了酒,什么也不記得了。但其用謊言危害社會的行為注定是要付出代價的。

謊言莫要過火,泄私憤莫要拿公共安全“開玩笑”,這絕對是“作死”的節(jié)奏。給那些愿意拿公共安全“開玩笑”的人們提個醒:“不作死就不會死”。(高智強(qi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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