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三實”是“召回干部”的重生法寶
2015-06-18 12:04:05 來源:漢網(wǎng)

今年初,黃石市出臺對不履職盡責(zé)市管干部實行召回管理暫行辦法,西塞山區(qū)據(jù)此先行一步。該區(qū)有31名“問題干部”被召回管理。其中有18人是該區(qū)不同單位的一把手,涉及正科級干部12人。(6月10日 新華網(wǎng))

與“食品召回”、“汽車召回”等相關(guān)制度相比,“干部召回”制度應(yīng)算是一件新事物。如同不合格的商品被召回可以盡早降低各種安全隱患一樣,“干部召回”制度是對那些為官不為的“懶政官員”及時亮黃牌,既能取得防微杜漸、治病救人的功效,又能避免對官員整體形象進一步的傷害,富有新意,值得點贊。

對“問題干部”不能一棒子打死,應(yīng)該給他們一次“涅槃重生”的機會。其實,從“問題干部”所犯的錯誤來看,也都是屬于違紀的范疇。如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為官不為”、重點工作排名靠后、推進工作不力、領(lǐng)導(dǎo)班子鬧矛盾等等,但他們的問題都算是小問題,還沒有嚴重到違法亂紀的程度。因此,對于他們,也不能一棒子打死,還是要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況且,黨和政府多年來辛苦培養(yǎng)一個干部也不易,因為犯一次“小錯”而直接一棒子打死,實在是有點可惜。

“問題干部”被召回,凸顯黨和政府對人性的尊重和對人才的珍惜。與以前的廣受民眾詬病的末位淘汰制相比,“干部召回制度”更富有人性和理性。比如,從召回標準的界定、召回情形的量化、召回程序的規(guī)范、召回人選的確定等幾個方面,都考慮到了制度的可操作性。特別是,對被召回的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進行“回爐淬火”——該充電的充電,該反思的反思,該教育的教育。“回爐淬火”成功過關(guān)后,被召回的干部仍能回歸原崗位,只有那些“頑固不化”的,才面臨轉(zhuǎn)崗、免職、降職、降級、待崗、辭退、解聘等組織處理,符合我們黨一貫秉持的“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凸顯黨和政府對理性和人性的重視、對真正可塑之才的考驗和珍惜。

“三嚴三實”是“問題干部”被召回后的“涅槃重生”的法寶。“干部召回”制度本身值得點贊,但若用之不嚴,落之不實,不免會給“守攤干部”、“投機鉆營者”以小人重新得利之機,不僅有違制度制定初衷,縱容黨員干部所犯“小錯”變“大錯”,還會大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損害了黨的形象和威信。被召回的“問題干部”,當以“三嚴三實”為準則,不打折扣地做到“懷‘嚴’于心,落‘實’于行”,真正做到改過自新、自嚴自律、奮發(fā)有為、造福于民,才能重新得到社會的尊重和組織的認可。(霍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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