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踐踏了法律
2014-05-04 11:32:56 來源:中國吉林網(wǎng)

本來一件非常簡單、明了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子,在經(jīng)過數(shù)年后,以敗訴告終的牛振利提起這件不公正的判決依然十分氣憤!

家住陜西省靖邊縣張家畔鎮(zhèn)王家廟村一組10336號的牛振利與烏魯木齊市阿勒泰路匯珊園小區(qū)的趙士瑞于2005年9月1日起至2005年11月24日之間達(dá)成先款后貨的口頭協(xié)議,牛振利向趙士瑞打貨款總計3000000元,到2005年11月24日,雙方結(jié)算后,趙士瑞欠牛振利貨款166874元,趙于11月25日給牛匯款18萬元,稱將牛的多余貨款退清。而牛認(rèn)為,18萬元的貨款跟166874元無關(guān)。由此,產(chǎn)生了經(jīng)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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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牛振利勝訴

牛振利氣憤的告訴記者:我從來沒有借過趙士瑞的錢,事實上,我與趙士瑞做過兩筆生意,第一次,我給趙士瑞匯款1000000元,而趙士瑞實際發(fā)貨只有820000元,這筆生意做完后,趙士瑞欠我180000元,第二次我給趙士瑞匯款2000000元,經(jīng)雙方結(jié)算趙士瑞欠我166874元。

法院在未取得趙士瑞向牛振利借款180000元的證明,而改判牛振利欠趙士瑞180000元,是否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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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牛振利敗訴

為什么牛振利向趙士瑞方打款后,按照約定將余款及時的返還給牛振利,反而在結(jié)算后匯出180000元,是否屬于惡意行為?趙士瑞認(rèn)定牛振利欠其180000元的行為是否屬于商業(yè)欺詐?

在案件重重審理后,牛振利覺得非常委屈,明明是趙士瑞欠他的錢,反倒成了他欠趙士瑞180000元。

同時也希望執(zhí)法部門秉公執(zhí)法,追尋原始依據(jù)。早日還受害者清白。 若能還受害者清白必有重謝。

稿件來源:http://www.chinajilin.com.cn/news/content/2014-05/04/content_32331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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