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救人犧牲 “標簽”是否可以撕下
2014-04-30 14:19:17 來源:漢網

他是“富二代”,卻生活樸實待人謙和,直到去世后同事才知道他的家世;他雖然只有25歲,可是看到和自己相處還不到一個月的同事落水后,毫不猶豫地跳進河里,救出了自己的同事,自己的生命卻永遠定格。在鄧州市,來自福建南安市的小伙子陳福泉的事跡,讓認識他的人感嘆。(東方今報4月30日)

只聽說“富二代” 狂拽驕毛叼炸天,飆車泡妹無厘頭,卻很少聽說還有見義勇為拋頭顱、英勇正氣敢犧牲,這反差之大,讓人真的難以接受,因此筆者也不禁感嘆,太陽是要從西邊出來了嗎?

事實上,究竟是所謂的“富二代”“官二代”“土豪”“公務員”們都是“清一色”的一抹黑,還是我們整個社會在不斷收集和壘疊出一個個特殊的指代符號?當這樣一個個符號、標簽式的名稱上升為一種堅固的社會群體認知,那么誰被貼上這種標簽,就意味著“簡單、快速、高效率”的單向信息嵌套就會被認定為客觀存在的事實,標簽所承載的豐富信息也會瞬間被“調閱”并“就位”,正常的認知交流由雙方互動轉變?yōu)閱畏焦袒?,這種既定的標簽性思維讓“戴有色眼鏡看人”,“有罪推定”得以肆意運行,認知也就淪為了與認知本體毫無關系的武斷。因此當出現(xiàn)“富二代”救人、“官二代”堅守、“土豪”獻愛心、“公務員”清苦時,那也只能被認為是“破天荒”“不按套路出牌”的“作秀新聞”了。

“標簽”的極端化造成了曾經中國歷史上的“十年文革”,經歷過這一時期的人們沒有一個不聞聽“地、富、反、壞、右”這些帽子標簽而感到毛骨悚然的,遠離這些定了性的標簽甚至成為了當時保全性命的抗爭,當貼上這些“極具內涵”的標簽時,也就意味著罪惡甚至禍殃的到來。今天的“標簽”雖然沒有當年那么的犀利和凜冽,但是我們蠱惑于世俗化的“標簽”而做出不理性的行為卻時有發(fā)生,雖說時過境遷,然而相同的歷史行為卻似乎仍然在不同程度的重演。
佛家有句名言:佛說有為法,既非有為法,是名有為法;意思就是佛祖所說的佛法,其實都不是真實存在的,只不過起了個名字叫“有為法”而已,目的就是要求信徒們不要盲目的迷信一些世俗的名稱、法號。套用今天的“標簽”名詞,也可以這樣說:人說“富二代”,既非“富二代”,是名“富二代”;其實“富二代”等詞語也只是一個名稱和指代而已,它絕不可能全面、客觀的反映出某個群體中每一個人的真實情況。

因此,福建“富二代”小伙落水救人的善行義舉正是一種對“標簽”的顛覆,因為這種行為本身的正義性是任何丑化的“標簽式”的符號都掩蓋不住的事實本質。在一個文明理性的社會,每一個社會公民都應當更多地撕下這些世俗化的標簽符號,讓每一個本真的個體都能還原到它真實的位置。(善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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