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鎮(zhèn)長竟做“采花賊”,面子往哪兒擱?
2014-03-31 10:43:33 來源:漢網(wǎng)

3月初,在河南省南陽市的道路綠化帶內,31棵月季一夜之間被盜。經警方調查,偷花賊居然是南陽桐柏縣某副鎮(zhèn)長,被盜月季在其自家經營的園圃中找到。目前,該副鎮(zhèn)長已被刑拘。(3月29日 南方都市報)

羅某,一位堂堂副鎮(zhèn)長,居然干起了偷花的“高雅”勾當,實在惹人可氣又可笑。一個普通人,都有是非好歹觀念,都知道違法違紀的事不能做,偷雞摸狗之行不該有,都知曉艱難困苦事小,留住面子事大,何況一位鎮(zhèn)“副首長”呢?
偷花,就因這3棵月季樹價值“高昂”?的確,這些月季樹價值6萬多元,偷到它,是可以夠自己“喝一壺”的,但喝了這一壺,要付出什么代價,難道作為副鎮(zhèn)長的羅某就不知道?如果知道,為何還要冒著風險干這齷齪、丟臉的勾當?看來,這6萬多元的“毒氣”真大,蒙住了他的雙眼,泯滅了他的廉恥,官員“面子”不要了,道德底線不守了,只要攫取住了利益,就是“硬道理”。常言道,不義之財不可取,可羅某既“取”又“偷”,利欲熏心、財迷心竅到如此地步,實乃讓人匪夷所思。

“偷”是一件大丟面子的事,恐怕羅某也知道,既然丟了面子,總要設法找回。于是被警方控制后,羅某就來個“死豬不怕開水燙”,死活不承認,還給警方施加阻力。以為不承認,就可推脫責任找回面子;以為施加阻力,就可顛覆真相逃脫處罰。要知道,事實在警方之手,任何狡辯與施壓都顯蒼白無力。作為副鎮(zhèn)長,黨教育培養(yǎng)多年,賦予了智慧,難道這“智慧”就是用來與警察玩“貓捉老鼠”的游戲?

羅某曾被稱為“豁命書記”,看來,他因為“豁命”,才從村委主任一步步“豁”到了副鎮(zhèn)長職位,但其“豁命”的目的、手段值得研究。再者,羅某似乎有“利用特有的采礦證斂財”之“前科”,可還是被提拔做了副鎮(zhèn)長,這也值得玩味。羅某由副鎮(zhèn)長變身為“采花賊”,面子是沒有了,但一個估計有“前科”的“采花賊”的升遷,是否又讓提拔他的人面子不知往哪里擱呢?

羅某變身為“采花賊”,值得我們深思。作為基層干部,與民眾的距離最近,一言一行當起表率作用,注意了自己的面子民眾才會給你面子;作為人事宣傳部門,對干部的選拔、任用,當細心考察、切實監(jiān)督。否則,“采花賊”不僅不絕,甚至還會再搖身一變成為“盜國賊”。(草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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