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禁酒”,不能只打“廣告”
2016-10-10 09:28:15 來源:漢網(wǎng)

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黨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發(fā)布規(guī)定,要求所有公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龍江、吉林等多個省份相繼出臺了公務接待“禁酒令”。(10月9日,人民網(wǎng))

中國 “酒文化”可謂源遠流長,次生的“酒桌文化”似乎也成了各級政府公務接待的“潛規(guī)則”。在個別地方喝不喝酒、喝什么酒、喝多少酒甚至成了公務接待水平和陪同人員誠意的唯一標準。在這種風氣影響下,從公務接待到單位聚餐,從紅白喜事到接風洗塵,“無酒不成席,酒無不成禮儀”讓眾多公務員們或無奈或主動的投身“酒國”而冷暖自知。

其實美酒何錯之有?酒之于文人騷客就是文思如泉涌的“觸發(fā)器”,之于司機就是交通事故的“催命符”,之于親朋好友就是熱絡氣氛的“助燃劑”,看的不過和誰喝、在哪喝、喝多少、為啥喝罷了。從中央到地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給公務接待下“禁酒令”,只因不合適的場合和不合適的對象。公務接待雖名為接待,但到底前面還有“公務”二字。本是工作八小時的向外延伸,而非私人聚會,就該公事公辦、一切從簡,不能任由酒精作陪,讓公事變了味、走了形,更不能讓“酒瓶子連著印把子”,為權力尋租、暗箱操作留下空間。

在公務接待全面禁酒上,黨中央開了個好頭,各地也已及時跟進,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廣告打得好,還得看療效”,公務接待能否真正實現(xiàn)全面禁酒不在于有沒有制度,而在于制度能不能被執(zhí)行。各地要切實貫徹落實“禁酒令”,讓公務接待回歸“無酒一身輕”,關鍵還是要加強制度落實和日常監(jiān)督。一方面要嚴禁“喊口號”。不能嘴上吼著不準喝酒,手上卻端著白酒二兩,搞表里不一的形式主義;另一方面要嚴禁“搞變通”。不能不準喝白酒只準喝紅酒,更不能搞“礦泉水瓶裝白酒”的陽奉陰違。唯有通過明察暗訪、嚴肅追責,形成公務接待“不敢喝、不能喝、不用喝”的氛圍,讓“酒桌辦事”成為日常工作的“地雷區(qū)”,才能讓公務接待“禁酒令”在落實中見真章,在執(zhí)行中見成效,讓所謂的“酒桌文化”遠離公共領域。(任評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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