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是因為喝醉了還是權(quán)力醉了?
2015-11-29 10:21:24 來源:漢網(wǎng)

利用職務之便幫人辦事,給予關照,收受錢財,這是河池市原副市長黃德意涉嫌受賄罪的真實寫照。黃德意在擔任鳳山縣縣長、縣委書記以及河池市副市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21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11月25日,黃德意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一案在百色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人民網(wǎng)  11月28日)

對于自己的貪污受賄行為,黃德意辯稱:“我在接受這些財物時主觀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時候是我喝醉時接受。他們(指行賄人員)在送給我錢的時候,都沒有具體的請求,即使有請求,我也當面拒絕。有時,我是比較委婉地拒絕,讓他們自己參加投標等,絕大部分我都沒有提供幫助。

酒是個好東西,有的官員調(diào)戲強奸后,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悔恨都是酒讓我失去了理智;有的官員動手打人后,捶胸頓足的罵都是酒讓我沖動……如今,身為副市長的黃德意站在被告席上,也聲稱收錢是因為喝醉了,意思大概也是酒讓我有了貪欲。只要官員們出了事,就把責任往酒身上推,這酒是何其的無辜!這到底是酒醉了還是手里的權(quán)力醉了?

有的官員,在崗位上時利欲熏心,膽大包天,利用手中的權(quán)力大肆貪腐、受賄,落馬后卻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找出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奢望能博得同情,逃脫法律的制裁。有聲稱為父母治病而受賄的,如廣東省惠東縣原縣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黃祝南;有聲稱被迫受賄的,如南京六合區(qū)交通局副局長的徐亞?。灰灿蟹Q是身邊人擅自做主的,如廣東省茂名市政協(xié)原主席馮立梅……如今,黃德意又為我們貪腐官員們獨創(chuàng)了一種受賄的理由:喝醉了!

在黃德意想來,把受賄的原因往喝醉了一推,似乎就萬事大吉,都喝醉了,那自然就不記得了,可惜黃德意忘了,黨紀國法可從沒有一條說過因為喝醉了就可以受賄。更令人跌破眼鏡的是,黃德意竟然辯稱“收錢的時候,都沒有具體的請求,即使有要求,我多數(shù)也沒有幫忙。”不知深諳官場之道的黃德意是真傻還是裝糊涂:如果不是沖著你手里的權(quán)力,誰會請你喝酒,喝醉了給你送錢?什么這些人不請著大街上的流浪乞討人員喝酒送錢?

因此,黃德意所謂的人“我在接受這些財物時主觀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時候是我喝醉時接受”之類頗有“創(chuàng)意”的自我受賄辯解,實在是巧取豪奪、貪污受賄的漂亮借口。這樣的滑稽表演非但得不到人民群眾的同情和可憐,相反只會受到嘲笑和唾棄,自取其辱。貪官污吏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自古而然,無論他們?nèi)绾未虬绲没ㄖφ姓?,如何花言巧語,到頭來既偽裝和掩護不了自己,也不可能讓黨紀國法網(wǎng)開一面。

“我喝醉了”實在成不了收錢的借口,與其說是醉了,還不如說是因為權(quán)力失控。說到底,還是因為對權(quán)力的監(jiān)督不透明,老約束別人,自個兒不約束自己,以至于恃權(quán)放狂。雖然出了那么多貪官,法律也處理了他們,但亡羊后補的牢總不結(jié)實,還是有很多人效仿,或者心懷慶幸,最后還是被捉了。黃德意更是最委屈貪官——“喝醉了收錢”,讓人痛心疾首。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已故陳毅元帥的名言言猶在耳,足夠警醒各級官員自我防范墮入貪腐的泥潭。而喝醉了受賄這么動聽的理由背后,掩蓋了諸多違法亂紀、瀆職不公現(xiàn)象,對此不可不一查到底,否則容易成為貪官們自我陶醉的漂亮借口,讓更多的官員“喝醉了收錢”。(吳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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