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遭家暴不應(yīng)被“一笑而過”
2015-07-08 16:54:27 來源:漢網(wǎng)

廣州市越秀區(qū)法院九成離婚案件訴求涉及家暴,近年來因家暴導(dǎo)致離婚的現(xiàn)象越來越普遍。夫妻間遭遇的家暴可謂五花八門,而且也不是男方的“專利”。家庭暴力受害者中,男性受害比例呈現(xiàn)逐年上升趨勢。(《新快報》7月7日)

“丈夫遭家暴”的報道并不少見:2008年,張秋華因長期遭遇妻子家庭暴力,正式向武侯法院遞出四川首份“人身保護令”申請;2012年重慶李先生頻遭妻子家暴,雙手雙腳傷痕累累;2014年,浙江鄞州的楊先生被妻子家暴恐嚇“熟睡時亂刀捅死”,最終不堪忍受壓力,提出離婚……

過去“家暴”一詞幾乎是弱勢女性群體的標簽,2001年熱播的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更是將“女性=家暴”的社會現(xiàn)實廣泛傳播,被家暴的女性往往能夠得到社會的同情和幫助。然而“丈夫被家暴”則很容易被民眾歪曲譏諷、一笑而過:“這個男的真是沒用,窩囊廢,居然被妻子打。”正是居于這個原因,不少男性在被家暴后為避免二次傷害,都選擇沉默。將自己被家暴的事實宣告出去,一來顏面掃地,二來還會被戴個“軟弱無能”的帽子,影響其工作甚至再婚。大眾的誤讀不僅使一些男性羞于說出自己遭遇的家庭暴力,還會使這個社會不能發(fā)現(xiàn)“丈夫遭家暴”背后的故事,不能幫助大眾真正理解家庭暴力的本質(zhì)。

家庭暴力的本質(zhì),不是體力上的較量,而是權(quán)利上的失衡。在過去,一般都是“男主外女主內(nèi)”,男性在資源分配中處于絕對的優(yōu)勢地位,獲得更高的社會地位。女性則深居家中,扮演者相夫教子的角色,家庭經(jīng)濟收入主要依靠丈夫的外出工作。這樣一來,夫妻雙方中,權(quán)利的天平自然偏向了男性一方,因此妻子被家暴的事情就開始出現(xiàn)。但是,伴隨著時代進步,越來越多的女性進入公共空間,在諸多領(lǐng)域發(fā)揮至關(guān)重要的作用,女性對男性的經(jīng)濟、社交、精神依賴逐漸降低,甚至在很多領(lǐng)域都出現(xiàn)“陰盛陽衰”的局面,慢慢地就有了“虎妻貓夫”,再進一步有了孩子就是“虎媽貓爸”;在當代女孩子越來越活潑“彪悍”、男孩子越來越羞澀內(nèi)斂的性格對比下,“丈夫遭家暴”只會越演越烈。家暴的種類也由過去單一的拳打腳踢演變?yōu)椴焕聿徊堑?ldquo;冷暴力”和拒絕過夫妻生活的“性暴力”等多種方式。

隨著“女權(quán)”運動的興起,女性在婚姻中自主權(quán)和話語權(quán)逐漸提升。不少女性整天把“女權(quán)”掛在嘴邊卻不理解女權(quán)的真正含義。她們認為女權(quán)就是女性同胞站起來,“翻身農(nóng)奴把歌唱”,而忽視了女權(quán)運動的真正含義:女權(quán)是倡導(dǎo)男女雙方完全平等,即女性擁有和男性一樣的社會資源、社會地位,而非欺壓男性,甚至對其產(chǎn)生身體、心理傷害。

只有正確認識家庭暴力的本質(zhì),不對其一笑而過,我們才能理性看待“妻子被家暴”或者“丈夫被家暴”的現(xiàn)象,才能尋求解決夫妻矛盾的有效途徑,促進家庭成員和諧相處。(常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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