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部門腐敗,“小官”憑啥“大貪”?
2015-07-05 11:20:37 來源:漢網

路燈個不大,好多人會覺得它并不起眼,可是這小東西管不好也會出大問題。“小小路燈背后,往往是數千萬甚至上億的巨額投入。”大中城市上十萬盞路燈的日常維護、電費、廣告承租等都是巨額收支,從設計到維護,每個環(huán)節(jié)幾乎都得花錢疏通。杭州電力局路燈管理所原會計徐玥明,一人就貪污路燈電費588萬元。(7月2日,中新網)

據報道,本來被認為是“清水衙門”的路燈管理部門近年來貪腐案頻發(fā),案值動輒數百萬元。如杭州市電力局路燈管理所原會計徐玥明,一人就貪污路燈電費588萬元;湖北荊門市城區(qū)路燈管理局原局長沈忠斌、副局長張孝軍兩人“聯手”貪污受賄550多萬元。筆者不禁感嘆,路燈下的腐敗,“小官”憑啥“大貪”?

近幾年,小官巨貪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徐玥只是路燈管理部門一名會計,甚至連官都可能算不上,為何能“貪污路燈電費588萬元?原來,路燈管理部門雖然是“清水衙門”,但從路燈的日常改造維護、電費支出、廣告承租等方面的收支,到設計招標到驗收維護都變成了“渾水”地帶,通過做高價格,瓜分差價、虛增材料,虛列電費、招標、付款層層卡要等,致使從設計、招標、再到驗收、支付,每個環(huán)節(jié)幾乎都得花錢疏通。

其實,正是這類“級別不高、職務不重”的小官們,卻成了不法商人眼中的“制勝法寶”和“關鍵一招”。究其原因,還是來自“縣官不如現管”,小官也想撈錢的道理。所以,路燈管理部門等“清水衙門”已逐漸成為商家眼中的“香餑餑”,“衙門”里的人上下聯手、內外勾結,通過權力尋租、暗箱操作,滋生了不少貪腐窩案。最終路燈建起來了,干部卻倒下去了。

筆者認為,路燈貪腐案與“清水衙門”外衣的遮掩不無關系。所以,“清水衙門”路燈腐敗案警示我們,權力不分大小,“衙門”不分清渾,只要有權力存在,就要精心設計監(jiān)督制約機制,監(jiān)督不能留死角。在權力監(jiān)管上,我們要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當權力失去監(jiān)督時,“清水”也會變?yōu)?ldquo;渾水”,而權力受到有效監(jiān)督制約時,“渾水”也會變?yōu)?ldquo;清水”。(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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