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做“媒娘”受處分 情源何處
2015-03-11 13:47:56 來源:漢網(wǎng)

從去年11月起,溫州瑞安一干部替“情人”做媒 ,“情人”婚后為他生下女兒一事,在當?shù)匾鹆顺掷m(xù)的關(guān)注。如今,這位干部黃某已受到相應處分,但事情并沒有結(jié)束。(3月11日   中國新聞網(wǎng))

據(jù)悉:昨天上午,瑞安當?shù)胤ㄔ洪_庭審理此事引發(fā)的索賠案。杜先生要求與該事件女主角吳女士離婚,并向吳女士及黃某索賠,要求被告返還其支出的撫養(yǎng)費、教育費、保險費等費用,賠償親子鑒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共計50余萬元。

這種戲劇性的情節(jié)仿佛在熒屏上出現(xiàn)過,未曾想到現(xiàn)實生活中也同樣存在。就像燙手的山芋一樣,扔了又舍不得,拿在手上又燙手,于是就想出這么一招:放在身邊“一舉兩得”,真可謂是用心良苦。但是,紙是保不住火的,這樣的“丑聞”有一天終究會被暴露的,只是時間的長短而已。

干部的權(quán)力不是以生俱來的,是廣大人民群眾賦予的權(quán)力。這個權(quán)力不是交由你去如何劫色和貪財?shù)?,應?ldquo;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利用手中的權(quán)利,踏踏實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wù)。

俗語說的好:“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作為黨員干部必須自覺做到:努力培養(yǎng)自身的自覺性,做到嚴于律己、信念堅定、樹立正氣之風,站穩(wěn)政治立場。要一心一意為群眾辦實事,不要一門心思為自己,否則到頭來吃虧的還是自己。(文/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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