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費”不能淪為學校生財之道
2015-01-14 14:58:42 來源:漢網
新華社(2015年1月14日) 湖南岳陽第七中學被曝向在教室午休的學生每天收取1元的午休費,共計138元,引發(fā)熱議。記者獲悉,岳陽市七中向學生收“午休費”屬實。岳陽市教育局局長王德華表示,教育局已派專項整治小組到學校調查。對于學校不該收的費用,將返還給學生,并處理相關責任人。

沒有暖氣、沒有床鋪,只能趴在課桌上睡覺,而且學校規(guī)定中嚴格要求學生在12時40分至13時40分之間必須午休,意思是說,甭管學校該不該收這筆錢,就算你覺得這個錢交得不值你不愿意在教室午休,你只要在這兒讀書,這個錢不交還不行了?

物價部門和教育部門有一種合法的收費叫“午休管理費”。它的合理性在于:第一,午間和課后時段,學校和教師對學生不負有監(jiān)護義務,屬于額外負荷,收費有助于規(guī)范集中管理;第二,學校為學生管理加大投入,成本該由學生家長承擔;第三,歷史上曾有學校將學生午間課后托管交由校外民間機構,但不符合“群眾意愿”,學校理應收回托管權。所以收取午休費有很多規(guī)定,比如湖南省教育和物價部門的規(guī)定就是:必須提供床位,必須是城區(qū)學生,不能是農村的,家長必須自愿等。趴在課桌上午能收費嗎?剛開始實施午休制度時每天中午都有老師檢查現在卻沒有了也要收費嗎?岳陽七中教師所指收費行為已經得到了當地教育局的批準,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他們這樣收取“午休費”屬于亂收費,應該查處。

教師的權益不能受到損害,學生的權益也應受到保護,作為教化育人的學校,不該如此生財。(伊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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