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柴倩:細數(shù)領導干部迷奸下屬的幾宗罪
2014-05-28 01:05:51 來源:漢網(wǎng)

5月24日,甘肅省華池縣環(huán)保局長陶某涉嫌強奸女下屬被吳起警方刑拘。目前,華池縣政府已對陶某作出免職處理,并對涉事的兩名官員違法違紀問題立案查處。(鳳凰網(wǎng))

罪一:外出辦公飲酒,嚴重違反了中央八項規(guī)定。作為領導干部,在外出差辦公期間,喝酒是否違反了中央的“八項規(guī)定”,在深入開展群眾路線的關鍵時刻,不但沒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規(guī)定,反而是涉案主角頂風作案。

罪二:涉案主角仗著官帽在身,便肆無忌憚,目無王法,做出一些既違反道德,又觸犯法律的事情,既傷害了干部,又給黨抹黑了,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罪三:涉案主角思想不純潔,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要始終保持思想純潔,作風優(yōu)良,不做對不起干部群眾的事情,而涉案主角的思想骯臟,竟干出違背道德、違背良心、違法法律的事情,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像這種害群之馬一定要清理出去,讓他接受法律的嚴懲。

以上所列幾宗罪,是因為某些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到位,沒有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思想政治意識不夠硬,沒能頂住誘惑,做出了違背道德、違反法律的事情,理應受到懲罰。因此,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不斷地加強學習,提高思想認識,要不斷加強黨性修養(yǎng),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名政治立場堅定、思想純潔、作風優(yōu)良的蘭輝式好干部。(夏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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