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五萬尋家伙,這玩笑開大了
2014-03-28 14:53:46 來源:漢網(wǎng)

近日,網(wǎng)上貼吧、論壇流傳“四川省廣安市公安局2014.3.22槍支丟失情況通報”,稱一民警開會過后帶槍進行私人活動,后發(fā)現(xiàn)槍支不見并且懸賞尋槍。此事引來眾多網(wǎng)民關注。今日,記者撥打文中警官聯(lián)系電話證實確有此事。(3月27日  人民網(wǎng))

參加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會議——理發(fā)店理發(fā)——接朋友——168火鍋吃飯——紅宮俱樂部附近休閑——發(fā)現(xiàn)槍支不見找尋未果,這位倒霉透頂?shù)拿窬菜銥t灑走一回??蔀t灑歸瀟灑,終究不敵丟槍這個倒霉事。

先不論非因工作需要配備公務用槍,開會、吃飯休閑攜帶槍支是否違規(guī),但見了朋友忘了職業(yè),看到美食忘了身份,遇到休閑忘了槍支,其魂不守舍的行為顯然不符合警察威武穩(wěn)重、嚴謹細致的形象。都說槍是展示的生命,一個連自己的槍都看不好的人,更別提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chǎn),保護公共財產(chǎn),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說“警察悠閑忘了搶,事后尋找賞五萬”可笑,是因為槍丟了,還沒聽聞這個“丟魂”之人受追責,就對他人放狠話了:“對知情不舉、盜竊或撿到此槍不交回的,將依非法持有槍支罪論處;對使用該槍造成人員傷亡的,依法從重從嚴懲處。”話雖沒錯,但聽著總有那么一點“亡羊不補牢”的感覺,若對內部管理一直這樣從嚴要求,用狠勁加強內部人員教育,或許就沒有今天丟魂丟槍這檔笑話了。

“民警私人活動時丟槍,警方懸賞5萬尋找。”這玩笑開大了。(往事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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