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永勝:公務員咋就成了“售樓小姐”?
2014-02-07 14:47:18 來源:漢網

春節(jié)前夕,在山東省C縣某政府部門工作的劉娜(化名)接到了一項重要任務:2014年,必須介紹自己的親戚或朋友,至少在縣城內購買兩套新建商品房。否則,她可能被停發(fā)工資。在這個縣城中,很多公務員都接到了類似的賣房任務,這是以往從來都沒發(fā)生過的事情。(2月7日 《新華網》)

隨著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快,C縣興建了大量商品住房,其中相當一部分商品房項目嚴重滯銷。為了商品房滯銷問題,C縣很多公務員都接到了賣房的任務。按照規(guī)定,對于完成或超額完成賣房任務的人,均無額外獎勵。但在一定的時間節(jié)點之前未能完成任務的,可能被罰款或停發(fā)工資。“賣房子已經成了我們的任務。”政府變成了“售樓處”,公務員變成了“售樓小姐”,地方政府對行政權力的濫用,簡直讓人瞠目結舌。

C縣政府放下身段,勇敢獻身充當開發(fā)商的“售樓小姐”,對政府工作人員進行攤派銷售任務,是以罰款或停發(fā)工資為要挾,強迫他們去干那些本來沒有義務干的事,是政府公權力的一種濫用。

我們從這件事情中應該看到,C縣政府甘當“售樓小姐”,無外乎是為了“托市”,為了“賣地財政”,為了稅收和GDP,至于是否有個人從中獲得開發(fā)商“投桃報李”的好處,則就是紀檢部門需要追查的事情了。房地產市場不振,應當按照價格規(guī)律、供求關系進行調整,政府強制公務員賣房,不僅不能挽救房地產行業(yè),反而可能助長開發(fā)商囤房、捂盤等不良行為,使房價理性回歸之路變得更加漫長。

我們還應該看到,C縣政府成為“售樓小姐”,歸根結底是C縣城鎮(zhèn)化建設異化成房地產開發(fā)、蓋樓、造城運動的最終結果。我們應該清晰的認識到,城鎮(zhèn)化建設不僅僅是房地產開發(fā),房地產只不過是附屬的要件之一。城鎮(zhèn)化建設是中國有史以來人們生活方式的最偉大的一次變革,意義重大。但是房地產業(yè)可以為某些集團帶來巨大利益,為了這些利益,可能造成盲目性,改變城鎮(zhèn)化建設的本來目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失去了城鎮(zhèn)化建設的意義。由此看來,如何解決城鎮(zhèn)化建設與房地產業(yè)的協(xié)調發(fā)展已經成為政府部門的重要挑戰(zhàn)。

總之,政府部門攤派售樓的行為,極大危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也是對房地產市場的一種破壞和干擾,實不足取,應該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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