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慧卿:貪官的“獨特記憶”要不得
2014-01-22 16:40:06 來源:漢網

山東省慶云縣稅務分局副局長李保強,因玩忽職守罪、受賄罪于2013年10月4日,被慶云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在談到自己的思想防線潰決時,李保強有一段肺腑之言,我對送錢送物慢慢習慣了,都欣然接受。再后來,我對給我送東西的人記不準了,對不送東西的人卻記得很牢。(1月21日新華網)

送錢行賄,收受賄賂,在貪官那里已經變成了一則規(guī)律。下屬或是找他辦事的其他人,每個人似乎都要遵守這個規(guī)律。你送我收,理所當然;不給我送,反而不合規(guī)矩,我會記得很牢。如果你沒送,可能在你下次找他辦事的時候,就會自然而然的被穿上“小鞋”,一次穿“小鞋”,可能次次都會穿“小鞋”。

正是由于官員的這種“只記得不送禮的人”這種“獨特記憶”,不給人送禮就會被穿上“小鞋”,其他人也就學聰明了,多多少少都會對領導有所表示,“隨大流,不挨揍”嘛!久而久之,官員的這種收禮心態(tài)就會更加的迫切,正常的心態(tài)也會變得更加扭曲,人的心態(tài)一旦發(fā)生變化,就會無法控制自己;一旦開始追求享樂,就會不擇手段的收財收物;一旦鉆進錢眼里,錢就會牽著你的鼻子走。若真是這樣,早晚會陷進犯罪的泥潭中,到時候,追悔莫及?。?/p>

不管從個人的發(fā)展來說,還是從未國家和社會的危害來說,貪官的這種“獨特記憶”都要不得。一旦有了這種“記憶”,欲望會越來越強,膽子也會越來遠大,胃口也會越來越大,到最后,淪為犯罪,那只是時間問題;貪官的存在,嚴重破壞了國家干部的隊伍,侵吞了國家的財產,擾亂了民心,在社會上都會造成嚴重的影響。所以說,官員的“獨特記憶”真真是要不得,“良田萬頃,日食一升,廣廈千間,夜眠八尺。”古人尚能如此 ,為何我們就做不到呢?不要讓自己偏離了人生軌道,搞錯了人生觀和價值觀,釀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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