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內5種食品過期 浙江舟山一水產干品經營戶面臨處罰
2017-12-12 09:40:00 來源:舟山網
一些店家有關食品保質期的意識不強,殊不知,一旦被查獲過期食品處罰不輕。近日,浙江舟山普陀一家水產干品經營戶因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面臨處罰。
  日前,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國際水產城市場監(jiān)管所執(zhí)法人員,檢查沈家門一家水產干品經營店時,發(fā)現有5種水產干品超過保質期,分別是珍味魚脯110包、香酥魚排32瓶、香燜魷魚22包、豆豉迪仔魚10包,香燜目魚花生8包,這些食品保質期都是12個月,查看其生產日期,最遲也在去年7月就已過期,到如今早已超過了保質期至少1年多了。
  這家水產干品店經營者張某解釋,自己并非故意銷售過期食品,主要是平時疏忽所致,這兩年經營狀況不佳、管理不善,以后一定認真檢查所有食品,杜絕發(fā)生類似事情。
  執(zhí)法人員介紹,盡管查獲的過期食品價值不高,貨值總金額僅370余元,張某也是初次違法,案發(fā)后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積極配合調查,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目前涉案的超過保質期食品已被沒收,這起案件也正在處理中。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醒經營戶,平時一定要建立臺賬,在進貨時做好索證索票,便于翻看食品相關記錄,及時清理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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