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過分溺愛要不得
2018-04-25 09:44:36 來源:漢網

小程在溫州瑞安解放中路開了一家奶茶店。16號下午,一個小學生到了店門口,沖他說的幾句話,讓他很惱火。于是追了出去,打了小孩一巴掌,結果賠了兩千元。(新華社,4月22日)

一天,一個小學生到一家奶茶店門口,沖老板講了幾句話,老板氣不過,追出去打了小學生一巴掌,故事就這樣開始了。如果這僅僅是故事,那就沒有那么多的是是非非了。但是,這不是故事,這是真實存在的,就是論事,筆者也來說幾句。

過分溺愛,終將會惹起禍端。如果可以,我們也可以把已經發(fā)生的這件事當成一個小小的禍端。

這禍端的起因,我們可以把它定義為小孩子的一種惡作劇,或者連惡作劇都不是,就是單純覺得好玩,但真的就發(fā)生了事端。就如奶茶店老板所講:小孩子無緣無故辱罵我,這是教育問題,我想讓他認清這個事實,給我一個道歉。

小孩子沖著店老板講的那幾句話“我是你爸,我是你媽,我是你全家。”筆者不是本地人,無法分辨出這是不是罵人的話。如果不是罵人的話,我們就把它當成一種惡作劇得了?,F在,就當成惡作劇來看待吧!

首先,小學生無緣無故沖著一個陌生人張口就來幾句聽起來并不是很好的話(筆者這樣認為),被沖著說的人認為是一種罵人的話,也是理所當然。小小年紀,既然你無緣無故罵人,我要教育教育你也是一種理所當然。所以,店老板沖出去了,教訓了一下那小孩,打了他一巴掌。也就起了事端,被賠了兩千元錢。

其次,我們也可以這樣認為這不是一種惡作劇,而是一種開玩笑,學校的老師,小孩的家長幾乎都一致認為這是一種玩笑,而不是一種惡作劇。暫且就是一種玩笑話吧!但是,如果從做生意人的角度來講,別人做生意,最希望的是什么,每天圖的是什么?大部分不就是圖個吉利,圖個好生意嗎?我開門做生意,你突然沖我說那么幾句不好的話(可以認為不吉利),這不會讓人惱火嗎?

再次,假如這就是一種開玩笑。但是,我們不也經常講,玩笑不能開過了頭,開過了頭,那就不是玩笑了,有時,開玩笑也會釀成大禍,難道不是嗎?起碼店老板并不是把它當成一種開玩笑,而是一種辱罵人的話。從這可以看出,開玩笑的性質已經發(fā)生變化,玩笑不再是玩笑,所以起了事端。也就有了這個非故事的故事式事件。

當然,最重要的是,因為可能的一種玩笑或是惡作劇已經引起了事端,而我們卻還避重就輕,特別是作為孩子的家長,當發(fā)現孩子開玩笑或惡作劇過了頭,不真心教育孩子,還千方百計維護起孩子的所謂尊嚴來,實在不該。打人者不對,這是肯定的。但是從報道上來看,被打的小孩子好像并沒有傷得很重,沒有去醫(yī)院治療,并不產生費用,已經腫的臉不可能馬上消,為什么就不是把它當成熊孩子玩笑話過了頭呢,給孩子一個一生難忘的教訓,讓其更能清晰地明辨是非,理解玩笑的定義,將來才不會再引起禍端來。但家長并不這樣認為,而是我的小孩被打了,我吃虧了,所以要對方賠了兩千元。賠錢是事小,明理才是事大。所以,就有網友說了:“我給你一萬,你見那小孩一次就打一次”如此過激的話來,這不就是一個禍端嗎?

“養(yǎng)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大家看重的,不就是這樣的道理嗎?(陸增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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