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伸腳絆倒4歲男童,“肚量”忒小了點!
2018-04-21 22:39:46 來源:漢網(wǎng)

近日,網(wǎng)上一段監(jiān)控視頻引發(fā)關注。視頻顯示,在陜西寶雞的一家餐廳內,一名4歲的小男孩跑進門時軟門簾碰到了坐在門邊的一位孕婦。隨后,該孕婦便在孩子跑出門時伸腳將其絆倒。孩子家長稱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頭上摔了一個包,目前還在醫(yī)院觀察。涉事孕婦目前已投案自首。(4月21日北京青年報)

“孕婦伸腳絆倒4歲男童”事件之所以引起熱議,實在因為這位孕婦的“肚量”忒小了點。

首先,睚眥必報,小肚雞腸。小男孩跑進門時掀起門簾碰到孕婦,當然是他有錯在先,孕婦可以批評教育,也可以找孩子的父母理論。但她沒有這樣做,而是在孩子跑出門時故意伸腳將其絆倒。這種以牙還牙的肚量,如何撐得起一個準母親的身份?小孩子跑得那么快,手里還拿著筷子,這個準媽媽居然還狠心將其絆倒,與冷血動物何異?

其次,有錯不認,無賴之徒。孩子的母親告訴記者,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當時受驚了一口氣喘不上來,平復后說自己是被一位阿姨絆倒的。她就帶著孩子去跟孕婦理論,孕婦說“你說我絆倒孩子,有證據(jù)嗎?”明明是自己蓄意做壞事卻不承認,這就不是一般的小心眼,而是典型的無賴之輩。

再次,逃避責任,小人嘴臉。現(xiàn)場有人說是孕婦故意絆倒孩子的,孩子母親查看監(jiān)控后非常氣憤,隨即報警。在警察趕到之前,孕婦稱自己肚子疼,和丈夫一起打車走了。見過不要臉,沒見過這么不要臉的。明明是自己犯錯卻不承認,謊言當場被揭穿又落荒而逃,試問,這種不負責任的小人,將如何扮演一個“母親”的角色?又會教育出什么胸懷的孩子?20日中午,民警通過努力,找到了孕婦夫妻。當天下午,當事雙方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孕婦當面道歉,雙方當場達成諒解。我以為,這種完全是“倒逼”出來的“道歉”毫無誠意可言。

總之,“孕婦伸腳絆倒4歲男童”事件說明,有些人不僅缺德,而且還缺“肚量”。對這樣的人不該輕易“諒解”,不宜姑息縱容,而要讓他承擔相應的法律和道義責任,他才有可能真正長記性、長“肚量”。(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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