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紀面前不容態(tài)度曖昧
2016-08-10 09:00:00 來源:新華網

????擔當是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政治素質,尤其需要在黨紀國法面前果斷亮明態(tài)度。但在現實中,有些領導干部害怕?lián)熑?,決斷時既不說同意,也不說不同意,完全靠下屬“心領神會”。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有功可以攬、有過方便推。不過,在自上而下強大的問責壓力下,這樣的“聰明”決斷恐怕不行了。日前,《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就刊發(fā)了一個典型案例:云南某地財政局用公款向上級財政局領導送節(jié)禮,盡管分管副縣長沒有表明態(tài)度,送節(jié)禮只是財政局局長“心領神會”的結果,但分管副縣長還是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這個典型案例暴露出的三個問題,也是三個潛規(guī)則。一是用公款向上級領導部門送節(jié)禮。尤其是在基層,為了爭取上級部門的政策傾斜或者項目補貼,不惜動用公款請客吃飯送禮,試圖用一種集體決策行為掩蓋違紀本質。二是把精力花在揣摩領導的意圖上。有些干部作風浮躁,工作不踏實,整天琢磨領導怎么想、怎么讓領導滿意,而不是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事,讓人民群眾滿意。三是作決斷時“揣著明白裝糊涂”。這是領導干部不愿擔當、不敢擔當的表現,特別是在該明確亮明反對態(tài)度時,說話模棱兩可、態(tài)度似是而非。隨著紀檢監(jiān)察部門重拳整治“四風”,公款送節(jié)禮的問題已經得到極大遏制,但后兩個問題仍然普遍存在,而且彼此之間相互關聯(lián)、互為條件。因為有善于揣摩領導意圖的下屬,這些領導才能夠在決斷時巧妙規(guī)避責任;因為領導“揣著明白裝糊涂”,這些下屬才必須修煉“心領神會”的本領。對于這些行為,必須加大整治和問責力度,首先就要從領導干部抓起。

????中央上個月印發(fā)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將“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黨內監(jiān)督乏力,該發(fā)現的問題沒有發(fā)現,發(fā)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列為問責情形之一。對照新條例,如果領導干部在該決斷時不亮明意見,態(tài)度曖昧,做老好人、和稀泥,明顯是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的表現,必須受到相應的問責。事實也證明,只有用好問責這件制度利器,才能有效倒逼領導干部擔責、負責、盡責。否則,擔責不盡責、履責不扎實,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問責的板子肯定就會打到自己身上。

????態(tài)度曖昧的副縣長受到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不斷走向深入的表現。倘若領導干部不能肩負起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對下屬違紀行為“睜只眼閉只眼”,不敢或不愿亮明反對態(tài)度,甚至變相默許、包庇、縱容,全面從嚴治黨就不可能持續(xù)深化,黨紀也不可能成為剛性約束。無獨有偶。《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前不久還報道了一個典型案例:有的領導干部把犯錯誤的干部請來談話,開場白是“老兄,對不起啊,這可是領導讓我找你談的”,或者說“是上級紀委安排的”。這明顯是在推卸責任,都是不擔當的表現。全面從嚴治黨,必須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理應成為常態(tài),態(tài)度曖昧、好人主義無疑是最大的敵人。所以,對于那些通過標語口號“貫徹”“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實則態(tài)度不明朗、工作不扎實、正風肅紀不堅決的,必須以強有力的問責喚醒責任意識、激發(fā)擔當精神。

????在黨紀面前,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絕不容許領導干部態(tài)度曖昧,玩明哲保身的語言游戲。同時,也要求干部把“心領神會”的本領更多用在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和決策部署上,而不是迎合上級領導的個人喜好和想法。如若不然,終有一天會吃下被問責的苦果。(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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