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飆車救孩子,沖動能解決問題嗎?
2016-02-19 15:52:49 來源:漢網

近日,在桐鄉(xiāng)市第一醫(yī)院急診科入口處,一輛咖啡色起亞轎車飛沖進醫(yī)院,還撞掉了一扇玻璃門。車上沖下一男兩女,抱了個孩子,直奔急診室。原來,孩子突發(fā)高燒抽搐,嚇壞了家人,為趕時間就醫(yī),情急之下發(fā)生了撞門事故。(揚子晚報,2月18日)

孩子突發(fā)高燒、抽搐、驚厥過去,父母著急、手忙腳亂,這點可以理解。但是,這種“飆車”方式的沖動救人就有點讓人“膽戰(zhàn)心驚”了。雖然違反道路交通法不是孩子父親的本意,事情過后也非常后悔。在這里,筆者不禁要說,沖動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反而有時會使事情變得越來越糟。在這起事件中,如果“不走運”的話,結果不但不能第一時間救孩子,可能還會面臨著交通事故、生命的危險、家庭和社會的悲劇,使事情“雪上加霜”。

其一,從法律來說,是構成違法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飆車”是一種超速駕駛行為,所以駕駛人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面臨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役、甚至入刑定罪等處罰。

其二,從家庭來說,威脅到家人的生命安全。“飆車”不但把自己置于危險的境地,還讓坐車的人“提心吊膽”,產生恐慌的心里,司機隨時隨地都可能成為家庭的“潛在殺手”。

其三,從社會來說,對公共安全構成了巨大威脅。道路上人多車多,如果司機在公共道路上上演“速度與激情”,人們出行的安全不但不能得到保證,反而會傷及很多無辜的群眾,釀成悲劇。

可見,飆車是非常危險的,不出事還好,否則一旦出事,坑了自己也危害別人。作為駕駛人員,應該謹慎,守法,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所以,生活和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樣的急事,一定要冷靜的處理,沖動并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是“魔鬼”。(雷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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