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上班“優(yōu)哉游哉”不處分才怪?
2015-08-05 10:49:00 來源:漢網(wǎng)

近日,慶元縣紀委通報:該縣統(tǒng)計局副局長甘某,上班時間外出游泳遇險救起后,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在全縣范圍通報批評。(8月4 錢江晚報)  

媒體曝光浙江東陽市一副局長上班時間到飲用水源保護地浪坑口水庫裸泳,被東陽市紀委在現(xiàn)場抓了個正著??蛇@位統(tǒng)計局副局長倒好,不但上班時間游泳,還差點在游泳中險丟性命,被消防戰(zhàn)士救起后,說不定 朋友會安慰他“大難不死,必有后福”,殊不知,剛一個月,不是“福到”而是行政記過處分走在了“福”的前面。究其原因,上班時間“開小差”,偷偷到松源溪西演山莊水壩上游盡情暢游,想想看,如此“優(yōu)哉游哉”不受處分才怪。

作為領導干部本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充分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但這位副局長官員倒好,上班不久就溜號,跑到水壩戲水暢游,更想不到的是差點有去無回,這與當下開展的“三嚴三實”活動背道而馳,說明及少數(shù)領導干部組織紀律觀念淡薄,心存僥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其行為有損于黨員干部良好形象,降低了一些地方本就不高的政府部門公信力。

從八項規(guī)定實施以來,特別是黨的群教活動開展后,各地對嚴肅工作紀律方面出臺的規(guī)定禁令不少,對曝光官員嚴查嚴處的也不少,輕者通報警告記過,重者丟官免職。但始終有些人屢屢去觸犯不信“邪”。不僅僅暴露個別單位內部監(jiān)督、官員問責機制執(zhí)行不嚴、查處力度不夠,最主要的是基層干部隊伍內在驅動力的不足,雖有“前車之鑒”,卻沒有“后事之師”,仍要“前赴后繼”緊跟犯錯。

副局長上班游泳遇險被救后被行政記過處分,對其本人擅離工作職守長點記性,但更多的是警醒其它有上班脫崗溜號“優(yōu)哉游哉”想法的的公職人員:紀律監(jiān)督已成常態(tài)化,定期檢查、臨時抽查、明察暗訪等多種監(jiān)督檢查手段無處不在,對違紀違規(guī)者嚴格問責、嚴肅追責,從嚴處理怎么會心慈手軟?(文/麗君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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