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繳“廉政金”能騙的了誰?
2015-04-20 10:44:36 來源:漢網(wǎng)

連續(xù)16年收受賄賂380余次,從最少4000元到最大一筆583萬元,共計受賄3900余萬元,還有3100余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懼怕事情敗露,在案發(fā)前陸續(xù)主動上交5500余萬“廉政金”。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貴州省黔東南州原副州長、州首府所在地凱里市原市長洪金洲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一案。(4月19日,人民網(wǎng))

洪金洲是何許人也?就是公開放話“在貴州省范圍內(nèi),能告倒我的人還沒生出來”的那位“仁兄”。話音還未消散,就已鋃鐺入獄,可見“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還是有些道理。洪金洲的狂妄自大并不限于“口氣大”,更多的還表現(xiàn)在“膽子大“上。自1997年到2013年,洪金洲從黔東南州鎮(zhèn)遠縣建設(shè)局局長一路升遷至黔東南州副州長、凱里市市長,自“副科級”到“副廳級”長達16年的時間里,他單獨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了88個請托方的380余次賄賂,僅僅是“上交了的廉政金”就多達5500萬,藏在岳父地窖里的財物就達2000多萬??梢娖淙瞬坏?ldquo;膽子大”,更是“胃口好”。

或許正是“擔(dān)心收錢收太多要出事”,讓他想到了一出用“廉政金”來做幌子的金蟬脫殼之計??墒切膽褍e幸,渾水摸魚的小伎倆如何能掩蓋其利用職權(quán)、大肆貪腐的違法犯罪事實?洪金洲上交千萬“廉政金”,并不是出于自愿自發(fā),而是有選擇的部分上繳,并故意不說清楚款項來源,以防在事情敗露后,推脫說已將受賄錢物上交為“廉政金”,從而達到將全部受賄款“張冠李戴”為“廉政金”的目的。但事實上,除了這些,尚有幾千萬的賬款還在他的“兜里”,可見其人主觀上依然存了蒙蔽組織的僥幸心理。從客觀上來講,官員收受了他人送上的財物,已經(jīng)構(gòu)成了“違法事實”,無論事后這錢“吐沒吐出來”,“怎么吐出來”,都不能改變既定事實和事件性質(zhì)。

用“廉政金”做幌子并非洪金洲的獨創(chuàng),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力生,就曾上交75萬元至紀(jì)委廉政賬戶,案發(fā)被查非法收受他人300多萬元財物。在中央“重拳反腐”,大力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當(dāng)下,通過“廉政金”證明自己的伎倆已經(jīng)越來越?jīng)]有市場,除了騙騙自己還能騙的了誰?(任評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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