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子彈乘火車,不能太任性
2015-03-09 11:42:51 來源:漢網(wǎng)

近日,一男子抱著僥幸心理,非法攜帶5發(fā)子彈乘坐火車,沒想到剛進大同火車站,就被安檢隊員查獲。涉案人賈某因涉嫌私藏彈藥被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3月9日 網(wǎng)易新聞)

鐵路作為大眾交通出行方式,擔(dān)負著千千萬萬旅客的運輸重任,客流量數(shù)以億計,在人流過度集中的情況下,若是將危險品攜帶上車,一旦在形成過程中發(fā)生爆炸、火災(zāi)等事故,后果將不堪設(shè)想。

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鐵路部門早就有明確規(guī)定。比如:出行乘車時,嚴禁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火車站候車室時,如果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yīng)出動上交等等。除此之外的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和化妝、清潔用品,也被列入了違禁品的行列。制定這些規(guī)定,目的是保障乘客生命、財產(chǎn)以及社會公共安全。無論是平時還是春運,不僅僅鐵路部門有規(guī)定,其實,公交、民航、交通、水運等運輸部門都有禁止攜帶危險品的規(guī)定,這個簡單的基本知識許多乘客是清楚的。

而男子明知私藏槍支彈藥是違法行為,卻仍將子彈帶在身上欲蒙混過關(guān)乘坐火車,迷信子彈辟邪之說非但沒有為男子辟邪,反倒引來牢獄之災(zāi),他為自己愚昧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相信7天的拘留時間會給這位男子一個嚴重的人生警示,迷信不可取、違法更害人。

此事也提醒我們廣大旅客,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千萬不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火車,我國鐵路進站安檢十分嚴格,不要存在僥幸心理,攜帶危險品對自己、他人以及公共安全都不利,安全出行才是愉快的旅程,安全到家才是真正的幸福。(文/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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