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法盲不好笑 關鍵在于要積極學習
2015-01-27 09:32:31 來源:漢網(wǎng)

據(jù)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報道,近日,發(fā)改委前副主任劉鐵男被一審宣判無期。檢察官稱,劉鐵男不懂法,一直認為“老子臺前辦事,兒子幕后收錢”不算受賄,直到把摞在一起比一個成年男子還高的證據(jù)向他講清楚后,劉鐵男嚎啕大哭,幡然悔悟。(人民網(wǎng))

劉鐵男作為十八大后第一個被雙開的省部級官員,他所涉案件的偵辦、審理一直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當一切塵埃落定,我們卻發(fā)現(xiàn)如此高官竟不“懂法”。當然,按照官方說法理解,即劉鐵男不懂的是具體的法條、罪責的輕重的話,那么下面案例中的“不懂”就值得人們深思了。例如,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受賄600余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后,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懂法:“如果知道是犯罪,我不會置省委書記這個重要的職位而不顧”;原新疆有色地質(zhì)勘查局原局長楊有明涉嫌與同伙貪污1288萬余元,在庭審時對法官聲稱:“我是個法盲,我不懂法……”;原黑龍江牡丹江市陽明區(qū)法院執(zhí)行庭庭長王啟善因犯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竟然也大言不慚:“我雖為法官,卻是一個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

從省委書記、局長(副廳級)、法院庭長這些代表性的官員被抓住后的“不懂法”聲明來看,他們的言辭都讓人大跌眼鏡。我們不禁要問:他們是真的不懂還是偽裝不懂呢?筆者認為,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看這種現(xiàn)象:一是他們真的不懂,職務犯罪的法條具體而復雜,平時忙于鉆營之道,很少細細學習法律法規(guī),想當然的認為自己行事謹慎、手法隱蔽,根本不會有事;二是其長期處在高位,根本無人監(jiān)管和提醒,理智被權欲所左右,產(chǎn)生“老子王大,法律王二”的想法,崇拜權力至上,最終以言代法。

那么,如何應對落馬官員“不懂法”的現(xiàn)象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一是著力簡政放權,官員腐敗的最大誘因是公權力過大和過密,不僅握有大量市場準入的審批權,而且直接介入市場運作。但凡是人,無非血肉之軀,在監(jiān)督缺位的情況下,單憑個人品德,實在難以抵住誘惑;二是推進官員財產(chǎn)申報制度,斬斷官員的腐敗鏈條,從源頭上規(guī)范權力,真正做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三是按照組織原則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干部的考察和提拔要有人負責,要唯才是舉、唯賢是舉。(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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