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給貪官買房?可笑不可笑!
2014-06-05 15:48:57 來源:漢網(wǎng)
豐臺區(qū)原人防辦主任、民防局局長崔愛國被認定受賄104萬余元及兩套住房,他辯稱給他買房的女老總是他談婚論嫁的情婦,對方是用他的錢幫他投資理財,但此番辯解未被法院采納。昨天記者獲悉,一審獲刑12年的崔愛國上訴后,市高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6月5日 中國新聞網(wǎng))

此官員對其100余萬的現(xiàn)金受賄供認不諱,但受賄的兩套住房仍有辯解,認為其房產(chǎn)是情婦為其買的房屋,不應該算做受賄。

這種說法真是可笑之極,難道包養(yǎng)情婦就能認為是合理合法的嗎?以不合法的理由來敷衍另一個不合法的事實,這種行為只能叫狗急跳墻,殊不知這兩項事實都是違規(guī),都是不合法的。

為了能將自己的受賄金額減少,不惜將行賄方認定為自己的情婦。退一萬步說,這位女老總就是他的情婦,話說情婦被包養(yǎng)的目的就是因為官員有錢,一般都是貪官為情婦買房購物,哪有情婦給貪官買房的道理。這個事實是怎么也說不通的?

此官員曝出這樣的理由,實在是可笑之極,可謂為了使自己的罪責能少一點,無所不用其極。而據(jù)此“情婦”的供述,他們之間并無任何曖昧關系,只是由于工程上有所接觸,并且那一套房產(chǎn)也是屬于行賄,并無“情婦”這一說法。
現(xiàn)如今,在中央大力反腐的高壓態(tài)勢下,審理貪官的時候,貪腐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門,為了使自己少收刑罰,絞盡腦汁給出各種理由,有些理由甚至讓人啼笑皆非。

說到底,還是官員自己的貪欲舍得禍,人的貪婪欲望之門一旦打開,將永無止境。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由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偏差,在權力逐步變大的時候,欲望也極度膨脹,在各方的種種誘惑面前不能自拔,加之有了第一次的沒被發(fā)現(xiàn),更變本加厲,最后貪腐成性,心存僥幸心理促使滑向犯罪深淵。(文/張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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