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嫌犯求情,如此“紅頭”要不得!
2014-04-17 17:34:57 來源:漢網(wǎng)

4月17日,中國網(wǎng)以《湖南雙峰縣發(fā)紅頭文件 為嫌犯請求取保候審》為題,報道:湖南省雙峰縣縣委、縣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向婁底市委政法委發(fā)文,“請求”將涉嫌收購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勝取保候審,理由是李定勝是縣里多家企業(yè)的董事長,其中有一家還是省重點企業(yè),如果不放人,會影響企業(yè)發(fā)展。

堂堂的縣委、縣政府,用“紅頭”為嫌犯說情,這是典型的黨政干涉司法,如此“紅頭”,要不得!

一問,犯了黨紀國法,理所當然要受到懲罰,豈能因為身份原因而有例外?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縱使嫌犯身份有別,羈押會帶來很大的經(jīng)濟、社會影響,但也不能“網(wǎng)開一面”,恰恰由于其企業(yè)主的身份,更應當“鐵面無私”。

二問,紅頭文件乃是直接以黨委和政府的名義做出的,豈能為私人求情?紅頭文件是國家公權力的象征,我們強調公私分明,用“紅頭”為私人求情,老百姓肯定不接受,“紅頭”的威信也會大打折扣,長此以往,勢必引發(fā)新一輪的干群新任危機。

三問,憲法明文規(guī)定司法獨立,黨委、政府豈能公然干涉司法?黨有黨紀,國有國法,沒有規(guī)矩,哪有方圓。依法治國不是一句空口號,而是要把方方面面都落到實處,這樣我們的國家才能正常運轉,我們的執(zhí)政黨才能贏得民心。(一葉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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