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禾:官場當作生意場,終將進“墳場”
2014-03-07 16:04:31 來源:漢網(wǎng)

2014年初,被關押在看守所的陳江收到了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他因受賄110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辦案檢察官對記者說,“把官職做為生意來經(jīng)營”,這句話是陳江對自己最無情也是最客觀的剖析。(3月7日人民網(wǎng))

曾經(jīng)的一名窮小子陳江,在商業(yè)成功后轉(zhuǎn)入仕途,先后成為??谑忻捞m區(qū)演豐鎮(zhèn)的民選鎮(zhèn)長、美蘭區(qū)商務局局長。然而從生意場到官場的轉(zhuǎn)行,不但沒有改掉其生意場的本性,反而將官場當生意場來經(jīng)營,這也注定了他難逃走進“墳場”的命運。

官場和生意場,確有一些共同點。一方面,它們都屬于職業(yè)范疇,都要有干好本職工作的信心決心,要有目標規(guī)劃,要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不能跨越雷池半步。另一方面,都需要與他人打交道,需要有點情商,善于知道對方心里所想,然后再配套拿出可行的解決措施,解決對方所需,也實現(xiàn)自己的既定目標。也許正是如此,陳江的生意場官場轉(zhuǎn)換得以順利。

然而,官場和生意場有更多的本質(zhì)區(qū)別。生意場的買賣是必需途徑,而官場買賣卻是非法之舉。生意場的人,講究如何謀利,為自己謀利越大,生意自然越成功。而對官場而言,雖然也需要謀利,而這個利,卻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一方人民的利益,正所謂一個為人民服務、另一個為人民幣服務。將人民的利益與自己的利益混為一談,甚至置私利于人民利益之上,必定會竹籃打水,官場生意場“兩場”空。

“在迎來送往的過程中,逐漸結(jié)交了一些官員,開始了對仕途的向往”。這可算是陳江進入官場的最初想法。欲進入仕途,目的不是改變生意場的生活方式,更別談為人民服務,而是向往一種“迎來送往”的生活,可見其最初動機的不端正,這為日后的“墳場”種下了禍因。而進入官場之后,通過換名注冊的方式,將生意場由明里轉(zhuǎn)為暗里,然后將官場當作又一個生意場來經(jīng)營,利用職務便利為己謀取更多的不當利益,也加快了其進入“墳場”的速度。

要干好一份工作,就得一心一意全身心投入,不得有其他非分之想。同理,若沒有為民服務的純潔思想,就別進入這個官場隊伍,一旦進入了,就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否則惹禍上身只是遲早的事兒。(冬月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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