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洛妍:貪官頭痛如何藏錢是在“忽悠”誰?
2014-01-02 11:44:58 來源:漢網(wǎng)

偵查機關從馬俊飛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獲的現(xiàn)金包括人民幣0.88億、美元419萬、歐元30萬、英鎊2萬、港幣27萬,黃金43.3公斤,幾乎平均每兩天就要受賄一次。自2009年8月被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后,馬俊飛最頭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錢。(1月2日,鳳凰網(wǎng))

相比賺錢的本事,馬俊飛實在不會藏錢。從呼和浩特到北京,馬俊飛又是購房又是租房,在揮之不去的恐懼中,金條、美元、歐元、價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漸堆滿了兩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發(fā)。2013年12月底,馬俊飛因為受賄罪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上述兩罪贓款合計超過1.3億元。以其任職的22個月計算,馬俊飛每月平均受賄近600萬元,每天近20萬元,每小時受賄近萬元。

每小時受賄近萬元?這個數(shù)字聽起來不禁很是讓人吃驚乃至震驚,近萬元是無數(shù)工薪階層幾個月的收入了,馬俊飛卻是一個小時就能受賄所得。這又迅速然起了話題的火苗,在當前反“四風”的熱潮中,究竟還有多少“老虎”、“蒼蠅”?

熟悉馬俊飛的人說馬俊飛本人比較“老實本分”,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錢”的地方也不多。有關材料顯示,馬俊飛一直在呼市鐵路局招待所居住,與妻子十幾年的合法收入為500多萬元。上任副局長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頭和北京分別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輛價值30余萬元的皇冠轎車。試問,馬俊飛真如熟悉之人所說的那么“老實本分”么?如果真是那樣,從他的住所查獲出的現(xiàn)金包括人民幣0.88億、美元419萬、歐元30萬、英鎊2萬、港幣27萬,黃金43.3公斤,這些又說明了說明呢?

的確,相比賺錢的本事,馬俊飛實在不會藏錢,在常人眼里,貪官抓錢的本領著實有一手,但他們藏錢更是有一套,以前曝光過有用煤氣罐的,有用礦泉水紙箱的,還有將錢藏在魚肚子里面的。依筆者看來,馬俊飛雖然不用費盡心機、絞盡了腦汁地去想如何藏錢,但他活起來也夠累夠“辛苦”的,因為他受賄的錢從來都不消費。

有參與案件的人曾經(jīng)不解地問馬俊飛:“這么多錢放在那里,你不消費,也不退贓,為了什么?”他回答,開始是心存僥幸,但是越到后來,就越感到那些現(xiàn)金和金條是不定時炸彈,一點僥幸的心態(tài)都沒有了。不消費,是為了將來輕判一些;不退贓,是因為不知道該怎么退,也無法退還。

俗話說得好:多行不義必自斃。馬俊飛的被判刑再次提醒廣大官員要清白做人,清廉為官。同時,筆者也奉勸那些為官者,手莫伸,心莫貪,伸手必被捉!一旦被貪欲遮住了雙眼,不僅藏錢“辛苦”,丟了烏紗帽不說,還會將牢底坐穿。在中央反“四風“活動之時,勢必要講權利關進制度的牢籠,真正將權利運行于陽光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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