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刀具進地鐵站被拒,女子腳踹輔警,被行拘10日
2019-04-19 16:29:00 來源: 長江日報


  事發(fā)現(xiàn)場視頻截圖(紅圈處女子腳踹輔警)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19日訊4月14日,女子高某因拒絕安檢,扇了安檢員一巴掌,被處以行政拘留。僅僅過了3天,又一女子攜帶刀具欲乘坐地鐵被拒絕進站后,大吵大鬧,不僅把刀具扔在站廳,還腳踹輔警。19日,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武漢軌道警方依法對該女子行政拘留10日。


  女子攜帶的刀具(通訊員張祖華供圖)
  4月17日8時50分許,女乘客黃某提著手提包,準備從武漢地鐵3號線趙家條站進站乘車,過安檢時被發(fā)現(xiàn)手提包內(nèi)有一套刀具。安檢員告知其乘坐軌道交通列車不能攜帶刀具,建議其換乘其它交通工具或?qū)⒌毒哌z棄。黃某不聽勸阻,與安檢員無理糾纏,聲稱安檢員耽誤她的時間,要賠償誤工費等等。
  一旁的輔警也再三勸說黃某遵守地鐵安全管理相關規(guī)定。黃某將刀具扔在站廳,輔警立即撿拾刀具,黃某則趁機從后面踹了輔警一腳。輔警被踹后,起身攔住黃某不讓其離開,黃某認為輔警故意刁難,打電話報警。
  香港路中心警務室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將女子黃某帶至警務室調(diào)查。
  經(jīng)調(diào)查,28歲的女乘客黃某從老家湖北十堰帶來做飯的一套刀具,被安檢攔住不讓帶進站,因著急去單位上班,她將刀具扔到站廳,看到輔警撿刀具,她便踹了輔警一腳。
  軌道警方表示,根據(jù)《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禁止包括攜帶外表尖銳等易損傷他人的物品或者有嚴重異味、易污損設施的物品乘車在內(nèi),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行為。按此規(guī)定,女子攜帶的刀具不能通過安檢。(記者姚傳龍 通訊員張祖華 黃浩)
  【編輯:符櫻】
  (作者:姚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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