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白名單”的車違章不扣分,居然有人信
2019-04-07 21:41:00 來源: 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7日訊一男子冒充交警,捏造“違章白名單”系統(tǒng)后利用車主違章較多難處理的情況進行詐騙。近日,經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上當受騙的蔣某是武漢市東湖高新區(qū)一網咖老板,王某是網咖熟客。一次偶然的聊天中,蔣某無意中說到自己機動車違章較多難處理,這么一句隨口的抱怨,卻讓王某打起了歪主意。
  沒過幾天,王某向蔣某表示,自己是一名交警,同時透露:“我們交警系統(tǒng)內部有個白名單,車子列入這個名單后違章不會扣分,還可以保證一年內都不會有違章發(fā)生。只要交錢就可以幫你把車子加到這個名單里……”聽聞“內部人員”王某的這番話,想到只要花點錢就再無違章煩惱,蔣某十分心動。
  眼看蔣某就要“上套”,王某趁熱打鐵,當即向蔣某展示了另外一個人“拿錢消災”的微信轉賬記錄。蔣某信以為真,先后分三次向王某轉賬共計15000元。誰知,錢打過去了,王某消失了。
  四處打聽后,蔣某察覺自己應該是被騙了。“我以為他撈了這筆錢,不會再出現(xiàn)了,沒想到他還敢來!”時隔半月,當再次出現(xiàn)的王某以“事情”敗露需要擺平領導為由第四次向蔣某要錢時,蔣某將他約至網咖,隨后報警。
  偵查機關對王某以涉嫌“詐騙罪”移送東湖高新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收到案卷后,檢察官審查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僅觸犯詐騙罪,還涉及招搖撞騙罪。
  “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正常活動的行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冒充交通警察,虛構所謂的‘違章白名單’,讓人誤以為存在‘暗箱操作’,從而騙取被害人錢財。其犯罪行為同時觸犯了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兩項罪名,屬于想象競合犯,應從重處罰。根據(jù)《刑法》第279條第2款規(guī)定,按招搖撞騙罪從重處罰?!背修k檢察官解釋道。
  近日,法院依法以招搖撞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記者梁爽 通訊員花耀蘭 李航 劉惠)
  【編輯:朱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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