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氣”男子幫他人“討錢”獲刑8個月
2019-01-20 22:33:00 來源: 長江日報


  資料圖
  長江日報融媒體1月20日訊(記者梁爽 通訊員李航)敖某是一名無業(yè)人員,在混跡社會時認識了幾名朋友,幫朋友“討錢”敲詐他人,他以為自己這是“講義氣”,殊不知已觸及法律紅線。20日,長江日報記者獲悉,武漢東湖新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敖某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2017年初,熊某(已判決)與被害人王某(化名)相識,經(jīng)常相約一起“炸金花”(一種帶賭博性質(zhì)的活動)。一次,熊某在輸了錢后憤憤不平,便欲以王某在賭局中“出老千”為由敲詐錢財。其朋友夏某(另案處理)聽說后,讓熊某下次玩牌時告訴他,他叫上幾個朋友“幫忙”,這其中就有敖某。
  同年3月的一天,熊某以一起“炸金花”為由將王某約至某賓館。賭局開始不久,王某感覺不對勁借故離開??蓻]想到,他最終還是被早有準(zhǔn)備的敖某、熊某一行人堵截,并被帶到了一游戲室。一行人逼王某寫下7萬元欠條并交出了1萬余元現(xiàn)金。
  武漢東湖新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于2018年5月接到案件后,快審快訴,在同年7月30日對敖某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一周后,同級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敖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賭博行為輕則損失錢財,重則傾家蕩產(chǎn),許多家庭因此支離破碎。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要潔身自好,遠離賭博,培養(yǎng)健康積極的興趣。另外,要學(xué)會明辨是非,切不可為了所謂的“江湖道義”,仗著“哥們兒義氣”,被他人攛掇慫恿犯罪。否則最終鋃鐺入獄,害人害己。
  法律小貼士:《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編輯: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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