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4000元兩個月變成5萬債務,兩“校園貸”主犯一審被判3年有期徒刑
2018-11-19 21:15:00 來源: 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融媒體11月19日訊一年前,江夏某高校學生小楊在“夢想分期”借貸公司借款4000元后,被該公司以各種理由收取手續(xù)費、逾期費,甚至被介紹到其他公司“轉貸”。短短兩個月,小楊的債務就變成了5萬元。借貸公司動用各種“軟暴力”,甚至還跑到小楊老家通山“潑油漆”討債,和小楊經歷類似的受害者還有10余名。
  武漢警方接到舉報,調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打著“校園貸”的幌子,實際干著敲詐勒索的勾當,掌握充足證據后,警方將不法分子一網打盡。今年11月12日,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對龔某、何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一審判決,5人被分別判處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劃款時間超過中午12點
  大學生4000元債務變50000元
  龔某與何某相識于2015年,兩人都曾在借貸公司工作過。2017年7月,龔、何二人在未取得任何放貸資質的情況下,合伙租下廣埠屯某寫字樓的一間辦公室,以“夢想分期”為公司名開展校園貸款業(yè)務。兩人商定由龔某負責放款、收款;何某負責在校園內貼廣告和催收。
  貸款學生找到“夢想分期”后,龔、何二人先讓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再以各種理由肆意認定學生逾期、違約,并讓馬仔余某、趙某到寢室找到學生并將他們帶回公司。龔某、何某通過哄騙、恐嚇的方式讓學生立即歸還本金和高額利息,并強行收取“催收費”“中介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否則不讓學生離開公司。
  辦案民警介紹,當學生表示無力還款的時候,龔某就會叫來另一“校園貸”公司負責人汪某,迫使學生向他借款來償還自己的債務,這在他們的行當里叫“洗單子”。
  2017年9月10日,被害人小楊通過校園內張貼的“夢想分期”小廣告聯(lián)系上了何某,并簽訂了借貸合同。在經過“手續(xù)費”“服務費”等盤剝后,小楊實際到手4000元,卻被要求分12期償還9500元。
  兩個多月后的一天,因為小楊當期還款到賬時間超過了約定的中午12點,龔某、何某單方面認定小楊逾期違約,讓他立即歸還剩余本息7900元,并另付2000元的“逾期費”。小楊沒錢還,他們就強迫他“洗單子”還債,該欠款經過轉貸后,最終變成了5萬多元。
  警方成立專案組分赴多地追抓
  惡勢力團伙被一鍋端
  接到舉報后,武漢警方成立以經偵支隊牽頭的專案組,對該案展開偵查。2017年12月20日,專案組民警趕到“夢想分期”的辦公地點,控制主要嫌疑人龔某。
  得知龔某被抓后,何某等其他嫌疑人望風逃竄。專案組牢牢盯住團伙成員的動向,先后奔赴荊門、杭州、上海開展抓捕工作。截至2018年8月2日,該案的主要嫌疑人全部被追抓到案。
  民警發(fā)現(xiàn),龔、何等嫌疑人與受害人都簽有正式合同,但當中有諸多陷阱,巧立各種收費名目,且合同一式一份,簽完后就被“公司”收回存放。這個作案團伙催收債務時,不使用捆綁、毆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方式,而是通過言語威脅、聚眾造勢等軟暴力,對借款人形成心理壓迫。
  要不到錢的時候,他們還會用紅油漆在學生家門口寫字,讓他們“欠債還錢”。受害學生和家長對于龔、何等人的行為深惡痛絕。
  以敲詐勒索追究法律責任
  兩主犯均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2018年11月12日,該案在武漢市洪山區(qū)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龔某、何某、余某、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要挾手段,多次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屬共同犯罪。
  本案中,龔某、何某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應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被告人龔某、何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趙某、余某和汪某被判處11個月到兩年不等有期徒刑。
  據了解,該案成為武漢首例以敲詐勒索罪追究法律責任的“校園貸”案件。
  武漢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負責人介紹,公安機關的雷霆出擊,對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形成強烈震懾。警方以此為契機,對“校園貸”易于藏身的重點地區(qū)加強清理整頓,大力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對于侵害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
  民警提示廣大師生,要主動抵制“校園貸”,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和相關線索要盡快向公安機關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記者劉智宇 通訊員楊槐柳 黃赤橙 王旭東)
  【編輯: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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