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被罰將交管局告上法庭,沒想到竟是政委來應訴
2018-09-25 19:57:00 來源: 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融媒體9月25日訊(記者劉智宇 通訊員武公萱)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明確要求“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近3年來,武漢市公安局不斷提升行政出庭應訴率。今年1月以來,武漢公安行政出庭應訴率已達100%。
  家住江漢區(qū)的沈先生駕車回家,因時值中山大道改造施工,于是“抄近路”,結果闖了禁行線被“電子警察”抓拍,罰款200元,記2分。沈先生不服,向漢陽區(qū)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將武漢市公安局交管局告上法庭。
  開庭時,沈先生本以為交通大隊民警會前來應訴,不料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武漢市公安局交管局政委張毅,同時還有20多名交管局各部門負責人參加旁聽。
  庭上,張毅政委對處罰依據(jù)作出了解釋,并在“最后陳述”中言辭懇切地說,城市建設中難免會造成一些出行不便,望當事人理解,同時表示,交管部門也將不斷改進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出行。
  庭審結束,沈先生雖然敗訴,但心情不錯,他認為公安機關負責人應訴讓其感受到訴訟權利受到了尊重。走出法庭,張政委主動與沈先生交流,把自己的手機號留給他,并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專門到沈先生居住的小區(qū)周邊實地調研,優(yōu)化了交通組織方案,沈先生沒有再上訴。
  武漢市公安局法制支隊負責人介紹,近3年來,全局行政出庭應訴率不斷提升,從2016年51%上升至今年截至目前的100%。
  武漢公安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市公安局專門制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市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應出盡出,把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作為推進本單位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武漢公安還著力健全預案機制、旁聽機制、評析機制、獎懲機制,確保出庭應訴符合訴訟程序,出庭出聲合乎法理。與此同時,武漢公安努力提升行政服務水平、行政管理水平、行政應訴水平,并加強源頭治理,通過制定執(zhí)法行為準則,對突出執(zhí)法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大力推進全局執(zhí)法監(jiān)督信息化,確保執(zhí)法規(guī)范化。
  曾多次出庭應訴的市公安局副局長夏俊介紹,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民與官“當面鼓,對面鑼”,既能讓公眾感受到行政機關對案件的重視及尊重,也能讓負責人傾聽公眾的訴求,進而促成雙方更有效的溝通,有利于推進依法行政。
  【編輯:金鑫】
  (作者:劉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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