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贏,還剩20余萬沒執(zhí)行到位 “周二之約”牽線院長和市民
2018-09-13 17:16:22 來源:漢網(wǎng)
杜先生之前在武昌法院打贏了官司,法院判定被告償還他30余萬元。法院執(zhí)行了約10萬元,可后來杜先生自己忙去了,也沒催促這個事情,錢也就遲遲沒有執(zhí)行完。杜先生打來電話,希望武昌法院能加大執(zhí)行力度。
 
6月12日,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任永開在做客“周二之約”時,與杜先生約定周四見面詳談案情。
 
原來杜先生之前看到朋友吳某生意困難,就借了他30多萬元,可誰知吳某遲遲不還錢,沒辦法,杜先生將其告到法院。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判決吳某償還杜先生30余萬,隨后案件進(jìn)入執(zhí)行階段。
 
杜先生說,之前武昌法院執(zhí)行法官也做了大量工作,并從吳某工資卡中劃扣償還,一共償還了近10萬。隨后吳某沒錢,并以各種借口避而不見,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對其進(jìn)行了強(qiáng)制措施,將其拘留了15天。誰知這之后吳某竟干脆不見人了。
 
“我是星期一看到報上刊登的周二之約預(yù)告,說是有武昌法院的副院長做客,這才想到打個電話問一下這個情況。”杜先生說,他剛剛得知一個線索吳某注冊了一個燒烤商標(biāo),有好幾家餐館用這個商標(biāo)在經(jīng)營,杜先生想向法院提供這一線索,不知道有沒有用。
 
得知杜先生的案子后,任永開副院長首先表示,如果確定對方以本人的名字注冊了商標(biāo),那么商標(biāo)確實(shí)是可以拍賣的。
 
因為杜先生不記得自己案件的編號,也不知道目前自己案子的執(zhí)行法官叫什么名字,所以任永開副院長跟其約定,就在本周四,杜先生帶齊資料,到武昌區(qū)法院,由任副院長面對面的接待,了解案情,并督促辦理。
 
得知能和任副院長面對面,杜先生非常開心,他說周二之約的欄目太好了,真的幫大家解決法律問題。
 
大伯在我的豬圈上蓋房算誰的?
 
祁女士:我的老房子是有土地證的,早前我在老房子前的空地上蓋了一個豬圈,因為一些原因,就沒養(yǎng)豬,一直空著了。后來大伯找到我,跟我商量出錢在豬圈的位置蓋一棟房子起來,我答應(yīng)了,房子蓋了起來,我們兩家一起住,但房子是以大伯的名字在村里登記的門牌號等。誰知現(xiàn)在這個房子要拆遷,雖然沒有兩證,但還是有一定補(bǔ)償,可大伯拿走了全部拆遷款,我想知道,既然是在我的豬圈上蓋的房子,這房子的拆遷款我有沒有份?
 
任永開:首先要搞清楚一個事情,祁女士蓋豬圈的這個地方,祁女士有沒有使用權(quán),或者有沒有在村里進(jìn)行過登記。如果沒有,那么一開始祁女士蓋的這個豬圈就不受法律保護(hù)。而后來大伯加蓋了房屋,大伯去村里登記過,那么大伯確實(shí)有這個房子的使用權(quán),所以大伯拿走拆遷款也是有理的。因為是一家人,這個事情還是可以再自家協(xié)商一下。
 
我的房子被外甥占用能要回來嗎?
 
鄒先生:我有一套兩間房的平房,在村里都登記了的。后來我妻子沒跟我商量,就借給她姐姐的兒子結(jié)婚住。這個我都不追究了,可是后來我這個外甥也從這兩間房子搬了出去,然后把這兩間房子租給別人了,租金是我外甥他們家拿走了。這我就不愿意了,讓他們把房子還給我,可他們不還,我就想知道,怎么樣才能把我的房子要回來。
 
任永開:這個房子如果在村里備案了,那么鄒先生應(yīng)該是擁有這個房子的使用權(quán)和居住權(quán)。那么親戚肯定是不能占用的。首先雙方應(yīng)該協(xié)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鄒先生可以到轄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騰退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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