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救表弟算不算見義勇為
2018-11-12 12:36:09 來源:漢網
       21歲武漢在讀大學生救落水表弟,表弟獲救,自己卻獻出生命。11月9日,長江日報記者獲悉,為給兒子一個安慰,父親想替他申請見義勇為。
 
  聽到呼救立馬沖過去,第一個跳進水里救人
 
  7月17日,武漢軟件工程職業(yè)學院大一學生雷輝,跟隨父親雷保平來到東西湖區(qū)煥新農莊安裝廚房煙道。同去的還有跟雷保平一起做工的老鄉(xiāng)袁躍進、雷輝的姑媽和10歲的小表弟。
 
  由于煙道安裝工作臨時調整,雷保平去另外一個地方安裝煙道,雷輝和姑媽、表弟在農莊等他,準備一起回紅安老家看奶奶。等候期間,表弟偷偷溜去院子內的池塘玩水,雷輝和袁躍進在院子外的樹底下歇陰。歇陰的地方距離池塘落水地點20多米。
 
  據袁躍進回憶,當時,他在樹底下坐著,雷輝在樹底下站著。聽到呼救后,雷輝拔腿就跑了過去。等他站起來趕過去時,看到雷輝和表弟抱在一起掙扎,時沉時浮。他也趕緊跳進水里救人。隨后還有人趕過來一起救人,袁躍進把雷輝表弟推上岸后,轉頭發(fā)現雷輝已經不見了。
 
  雷保平說,四五十人的救援打撈隊,歷時5小時將雷輝打撈上岸時,他的遺體已面目全非。
 
  替父母分憂自己賺學費,省下500元孝敬奶奶
 
  雷保平是紅安縣永佳河鎮(zhèn)李家灣村的一位農民,靠在武漢做電焊工維持一家人的生計。從小就特別懂事的雷輝,去年高考一結束就來武漢的一個工廠做兼職替父親分憂,一個暑假賺了5500元學費。他從學費中還擠出500元,孝敬疼愛他的奶奶。
 
  今年7月,放暑假后,雷輝暫時沒找到合適的兼職,就和父親一起搞電焊工,正值武漢天氣最炎熱的季節(jié),父子倆有時加班到晚上12點。雷保平說,兒子從來不叫苦。
 
  出事前,父子倆約好,當天做完這些活后一起回老家看雷輝的奶奶。出事前一天,雷輝還給奶奶打電話,要回家?guī)退痘ㄉ?、做農活。想到奶奶在鄉(xiāng)下舍不得買葷菜,早上6點,他就早早起床趕到菜市場,用省下的零花錢買了一條魚,準備帶回家孝敬她。
 
  為告慰死去的兒子,父親為他申請見義勇為
 
  雷保平患有嚴重的骨質增生和腰間盤突出,妻子姜銀香今年年初才做了膽結石手術,兩人租住在吳家山一個老舊小區(qū)里。20多平方米的黑暗出租房里擺著兩張床,擠著夫妻倆和80多歲的岳母。
 
  雷輝是雷保平的獨生子,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夫妻倆本以為,兒子考上大學后苦日子就熬出頭了。意外發(fā)生后,這個家庭像被抽了筋骨。雷保平因腰間盤突出嚴重無法做工,料理完兒子的后事沒幾天,妻子就找了個食堂打零工,每月2000多元,一家人勉強度日。
 
  “再大的榮譽對于活著的人來說都沒有意義了。”雷保平說,兒子生前不但孝順,還特別熱心助人,這次他為了幫助別人連生命也獻了出去,“為兒子申請見義勇為,只是想用這份榮譽給死去的兒子一個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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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定義務情形下,親屬互救可構成見義勇為
 
  表哥救表弟可以構成見義勇為
 
  湖北華徽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明認為,表哥救表弟可以構成見義勇為,《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第二條對見義勇為進行了明確定義,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勇于救援,依法制止正在發(fā)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實施搶險、救災、救人等合法行為。在本事件中,二人雖然是表兄弟關系,但不存在成年表哥邀約未成年表弟一起玩水等行為,表哥對表弟不存在監(jiān)護責任,因此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法定義務,更加不存在法定職責。
 
  不能以道德標準來混淆法律判斷
 
  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認為,表哥救表弟能否構成見義勇為,存在爭議的原因在于,人們將道德標準與法律規(guī)定相混淆,以道德標準來衡量法律問題。對于公民權利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法律沒有規(guī)定救自己的親屬不構成見義勇為。
 
  不能以“親近程度”衡量能否構成見義勇為
 
  親屬關系有多親才不構成見義勇為?湖北萬澤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靜雯認為,不能簡單地以親近程度來衡量是否構成見義勇為,更不能簡單地以親近程度來衡量是否具有“法定義務”。“法定義務”是指由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比如《婚姻法》中規(guī)定,夫妻之間有相互救助的義務,丈夫救落水妻子就不構成見義勇為,而是屬于“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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