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棟:受賄院士應依法嚴懲
2013-11-27 20:31:12 來源:

對于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以參評院士為名所賄的巨額款項究竟花在了什么地方,司法機關正在進行調(diào)查。不少院士表示,希望對張曙光賄選案一查到底。(9月29日《北京青年報》)

張曙光本人供述及其行賄人證明,2007年和2009年,張曙光兩度參加中科院院士的評選,并為此多次行賄,總額高達2300萬元。如此大一筆巨款,究竟花在了什么地方,是誰受賄,的確應該查個清楚。有能力干預中科院院士評選的,除了中科院的高官,就是手中有投票權的院士。根據(jù)我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受賄數(shù)額在5000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而張曙光行賄案中,受賄者絕不可能有數(shù)百人之多,人均最低受賄金額也不可能少于5000元。按一般常識,評選院士的一票價碼肯定不會才5000元,要不,張曙光也不至于花了2300萬元去賄選。對這些明顯已觸犯刑律的受賄者,理應依法嚴懲,絕不能姑息遷就。

當然,張曙光花了這么多錢也沒選上院士,說明大多數(shù)院士還是潔身自好的。但確實也有見錢眼開的害群之馬,他們不僅玷污了光榮的院士稱號,也讓中國科學界為之蒙羞。只有把這些人清理出院士隊伍,同時進一步完善院士評選與獎懲機制,才能避免賄選事件再次發(fā)生,維護院士隊伍的純潔性與崇高社會聲譽。

中國工程院2009年曾對內(nèi)部發(fā)文,要求加強學術道德約束。院士行為不端、情節(jié)嚴重者可被撤銷院士稱號。但至今卻沒聽說有哪個院士被撤銷院士稱號的。這一文件能否真正落實,顯然令人生疑。雖然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都強調(diào)院士稱號只是終身榮譽,不存在終身制的問題。但由于國家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院士的退休年齡,這導致了院士事實上的終身制。近年來,雖然院士行為不端的情況不斷見諸報端,但被撤銷稱號的院士幾乎沒有。只有中科院曾在上個世紀撤銷過兩個院士的稱號。院士成了終身制稱號,難怪一些院士行事肆無忌憚,不僅公然受賄賣票,還頻繁出席一些企業(yè)主辦的各種活動,收取高額出場費。甚至不惜為假冒偽劣產(chǎn)品代言,與奸商合伙欺騙消費者。專家、教授在公眾眼中成了“磚家”、“叫獸”,這些毫無廉恥,鉆進錢眼里的院士“功不可沒”。

張曙光之所以會花巨資賄選院士,除了因為院士稱號是中國科學家的至高榮譽,還因為這一稱號背后有著極大的經(jīng)濟利益。當上院士不僅能享受所謂副省級待遇,還能獲得巨額科研經(jīng)費分配權,辦講座、出席各種活動,也能獲得豐厚回報。所以他才會不惜下重注,用2300萬元行賄。要杜絕賄選,除了要完善選舉制度,也要規(guī)范院士的待遇,健全科研經(jīng)費劃撥使用與監(jiān)督機制,同時明確規(guī)定院士不能出席商業(yè)活動,以減少院士稱號附著的經(jīng)濟價值,避免院士評選散發(fā)出銅臭味。 □楊國棟

  • 為你推薦
  • 公益播報
  • 公益匯
  • 進社區(qū)

熱點推薦

即時新聞

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