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薄熙來也曾說“做清官是大智慧”
2013-11-27 20:28:25 來源:

9月22日上午,法庭對被告人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jù)新華社濟南9月22日電)。

人們不會忘記,薄熙來當年曾經對做清官與做貪官進行過對比。2009年1月21日,薄熙來在重慶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侃侃而談: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的關頭只有幾步,不貪不占,心安理得,自己輕松,家人安穩(wěn),所以做清官是大智慧。一些干部利令智昏,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斷送前程,禍及子孫,做貪官沒有好下場。這段講話,既是告誡他人,又像表白自己。然而,到頭來不知是缺少“大智慧”,還是因為“貪癮大”,薄熙來居然犯下了與其他貪官相似的罪行。筆者由此想到某些官場“癮君子”。

“癮君子”,通常指對某一嗜好不能自我控制的人。比如,那些煙癮了得的“煙民”,都曾下過決心戒煙,無奈煙癮太大,吸了戒,戒了吸,反反復復,一輩子也無法有效戒煙。可見,吸煙的誘惑力遠大于抗拒力。另類“癮君子”貪官的情形也大抵如此。

大凡常人,或多或少都有羞恥感、自責心。馮夢龍在《廣笑府》中記述了這樣一則極具諷刺意味的故事:某官員因收受賄賂,受到處罰。于是,便發(fā)誓從今以后如果再沾染銅臭,就讓自己的雙手全都爛掉。可是,時過不久,一人登門造訪,說明請求“幫忙”的來意后,掏出一張數(shù)額不小的銀票。該貪官見到銀票,兩眼放光、雙手發(fā)癢。無奈發(fā)過的毒誓猶在耳際。怎么辦?須臾間,眼睛一轉,計上心來:“你把銀票放到我的靴子里吧?!?/p>

幾百年過去了,貪賄成癮的官員可謂生生不息、前仆后繼。他們中的不少人也曾發(fā)過“錚錚誓言”,最終卻自食其言、自打嘴巴。最為典型的,當算河南省交通運輸廳16年間先后落馬的四任廳長。他們各自都有“廉政名言”,尤其是當過養(yǎng)路工、技術員,25歲時就設計出中國第二大石拱橋滸灣大橋的曾錦城,上任伊始曾寫下“血書”向省委表白:“我以一個黨員的名義向組織保證,我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結果卻言行不一,昏昏然、陶陶然滑進貪官的序列。

不能被某些官場“癮君子”的“誓言”、“警句”所迷惑,始終要保持清醒頭腦,持續(xù)加大反腐力度。唯有這樣,貪婪的“老虎”也好,貪嘴的“蒼蠅”也罷,才會受到強烈的震懾和打擊,百姓深惡痛絕的貪腐現(xiàn)象,即便不能斬草除根、銷聲匿跡,也會有所收斂、日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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