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wǎng) 記者 賈立君
1月7日下午,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趙志紅案,經(jīng)歷3天的庭審后宣布休庭。法院將在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后擇期宣判。
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3天來,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的22起犯罪事實開展了法庭調(diào)查,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zhì)證和法庭辯論。法庭還對案件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了合并審理。趙志紅陳述后,審判長于7日下午宣布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后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