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wǎng)訊(長江日報記者李亦中 王平 姚傳龍 尹勤兵)30日,一些讀者紛紛向本報打來電話,反映他們遭受坑人出租中介欺騙甚至威脅的經(jīng)歷,揭露這些出租中介的騙人伎倆??尤顺鲎庵薪轵_人可謂花樣百出,讓人防不勝防。
洽談時什么都答應(yīng),交了定金就變臉
洽談時什么都答應(yīng)你,一旦你交了定金,立馬翻臉,這是坑人出租中介慣用的手法。
崔女士大學(xué)畢業(yè)后,慕名來到武漢工作。去年3月20日,她找到位于武昌徐東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洽談在武昌租房,崔女士詢問能不能只租半年,中介工作人員滿口答應(yīng)。崔女士放心地交了100元定金。
然而,當(dāng)崔女士第二天去簽合同時,工作人員卻變了臉:“公司規(guī)定,只能簽一年,不能簽半年。”工作人員還告訴她,就簽一年,到時候不租就算了。崔女士再次相信了工作人員,簽了一年合同。
崔女士一次性交了一季度房租1500元和一個月房租押金后,住進了房子??墒?,剛住了兩個月,中介公司就要崔女士交下一季度租金。崔女士疑惑,這樣交法不就等于是交了兩個月押金嗎?沒等崔女士申辯,工作人員明確告訴她,不交就把她的東西扔出去。
無奈之下,崔女士只得又交一個季度的房租。住了沒多久,崔女士因工作需要調(diào)到漢口工作,找到中介公司,想要回剩下的租金和押金。中介公司稱,與崔女士簽的是一年合同,崔女士提前解除合同,是違約,不能退錢。
崔女士向武昌房管部門投訴,房管部門表示會要求這家公司整改。之后再無下文。
謊稱可以轉(zhuǎn)租,借機收取轉(zhuǎn)租費
一些大學(xué)生因為短租的需求多,坑人出租中介便答應(yīng)簽下長租合同后,不住后再幫他們轉(zhuǎn)租,借機收取轉(zhuǎn)租費。
嚴(yán)某(化姓)和同學(xué)是在江夏某大學(xué)生大三女生。暑假因為在洪山廣場附近實習(xí),便通過中介公司在此處租了一間房,她明確提出只租2個月,中介公司讓她簽了一年的租賃合同,承諾到時幫她轉(zhuǎn)租。
新學(xué)期開學(xué),嚴(yán)某找到中介公司,讓中介幫她將房子轉(zhuǎn)租,公司要她先繳納轉(zhuǎn)租費。嚴(yán)某稱合同里沒說中介幫忙轉(zhuǎn)租要收費,中介稱這是“行規(guī)”。嚴(yán)某無奈。
月租1400元,嚴(yán)某與同學(xué)總共住了2個月,前前后后卻被中介公司收走了定金、押金、租金、水電費等費用6800元。
截至昨日,嚴(yán)某的房子還沒有轉(zhuǎn)租出去。如果一個月內(nèi)沒租出去,她還得向中介繳納一個月租金。“如果不交,視為我毀約,押金要不回,還得賠償中介的損失。”嚴(yán)某說,如果房子轉(zhuǎn)租不成,她也不知道怎么辦。
租戶交了四萬元,房東到手不到萬元
坑人中介口口聲聲不允許租戶違約,他們卻動輒不支付房東租金。
今年2月,他在網(wǎng)上發(fā)布出租信息。一家房產(chǎn)中介主動聯(lián)系上他,承諾每月給他3500元,代為管理他的130平米三室兩廳閑置房。3月1日,他在“代理合同上”簽了字。
合同約定代理3年,中介以行業(yè)慣例為由,要求提前扣除2個月總共7000元房租,作為中介傭金。因此,他從5月份才開始收租,且只收了10500元,以后就再也收不到了。
任先生說,8月15日,他在遲遲收不到下季度房租后,任先生前往該公司討要,但對方以老板換了、資金周轉(zhuǎn)困難等種種理由,拒不支付房租。
任先生打聽到,住在自家的4戶房客,卻已提前按中介要求,從3月1日開始,房租已交到了2018年1月1日。不僅如此,中介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還收取了每家500元管理費等雜費,10個月總計收取了4萬元左右。
任先生有心解除合同,卻遭中介公司拒絕。“公司欠你的錢,可以去告”“但按合同約定,沒協(xié)商一致,你要收房,就必須賠償損失。”
任先生向轄區(qū)派出所、工商、房管局投訴,但三家都表示愛莫能助。任先生只好選擇了妥協(xié),同意向中介支付1000元“違約金”。而中介已收取的房費分文不退,作為解除合同條件,他還必須允許租戶們住到年底。如此計算,房子租出10個月,相當(dāng)于他這個房東只拿到了9500元,剩余3萬元都進了中介口袋。
(小標(biāo))兩頭坑:“吃”了房東“吃”租戶
大多坑人中介,不光坑租戶,連房東也一起坑了。
李先生是新洲人,去年6月份到漢口打工,為了節(jié)約,他和工友一起合租房子住。經(jīng)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介紹,李先生租下了漢口三眼橋路穗豐花園房子。
這套房里有4間房,加上李先生和工友,一共租住了4戶,8個人。李先生說,他與中介公司簽的租期是到今年4月5日。期間,與李先生簽合同的中介公司與另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合并,公司老板也換人了。
今年3月初,新的中介公司電話通知李先生續(xù)簽合同。3月27日,李先生和朋友與合并后的房屋中介公司續(xù)簽了合同,租賃期1年,合同到期日為2018年4月5日。
4月下旬,新中介公司與房東合同到期,拖欠房東租金2萬元,房東要求解除合同,不再與新的中介公司續(xù)約。4月20日,中介公司與李先生和其他租戶解除合同,李先生等租戶被迫搬出房屋,但是,中介卻不退還租戶們的租金和押金合計1萬元。之后,李先生和房東一起,多次到中介公司討要欠款,全都無功而返。
無奈,李先生只好向各職能部門反映,然而,“沒有一家職能部門給出明確答復(f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