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收入微薄貸款買寶馬 3個月后斷供被告
2014-12-23 08:37:38 來源:漢網(wǎng)

來源:三峽晚報

一對80后夫妻月收入加起來不足萬元,但為了享受生活情調和提高生活質量,兩人決定貸款買寶馬5系轎車。誰知,僅還了三個月的車貸,就因手頭資金不足而斷供。近日,王先生及妻子坐上被告席,因斷供被銀行告上法庭。

西陵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夫妻倆清償銀行本金及利息。連日來,西陵區(qū)法院受理了多起因車貸斷供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件,其中不乏為了享受生活而貸款買車。據(jù)法官分析,盲目消費是導致“斷供”的主因。

為享受生活 小兩口貸款買寶馬

劉強與妻子田蓉都是80后,劉強在一家國企工作,田蓉在一家保險公司做文員。夫妻倆月收入加起來9千元左右。今年5月,劉強見同事朋友先后都開上了汽車,其中不乏寶馬、路虎等豪車,自己也很心癢也想擁有一輛屬于自己的車。

今年夏天,劉強與妻子搭載同事的越野車到外地出游后,感覺駕車出游十分方便,特別是豪車性能好,開出去還十分拉風。兩人回家商量后,決定貸款買一輛寶馬5系轎車,趁著年輕享受一下生活。

但苦于囊中羞澀,小兩口商量后決定貸款購車,將手中的十余萬元積蓄付首付,分期付款應該還能吃的消。

咨詢多家銀行后,他們最終選擇了一家國有銀行辦理購車貸款。他們與銀行簽訂《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借款及擔保合同》,約定銀行發(fā)放30萬元貸款,用于購買寶馬520系車輛一臺。該筆貸款期限為36個月,貸款利率以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水平上浮30%,并約定還款方式為按月等額歸還貸款本息。同時,劉強用所購車輛提供抵押擔保。算下來,一個月大概要還7000多元貸款。

劉強從4S店提車后,不僅天天開車上下班,還經常和同事相約出游。面對同事投來羨慕的眼光,夫妻倆心里樂滋滋的。

還款3月斷供 夫妻倆被告上法庭

開著豪車馳騁在馬路上的感覺很好,但隨之而來的還貸壓力讓兩人陷入窘境。購車首付花掉了大部分積蓄,每月的車貸也是嚇人。除掉日常生活開支和油錢、停車費等費用,兩人工資所剩無幾。

剛開始三個月,為了每月按時還款,小兩口省吃儉用,加上付完首付后的一點儲蓄每月剛能勉強還款。這樣堅持了三個月,兩人實在過不了勒緊褲腰帶過日子的節(jié)奏,又開始購物、在外請客吃飯。這樣一來,除去開銷,兩人工資加起來也還不起每月的月供,后來就索性拒絕還貸。

隨后,他們經常接到銀行打來的催款電話,每次都是應付了之。斷供三個月之后,銀行工作人員打來電話稱,由于劉強已連續(xù)三個月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銀行有權宣布已經發(fā)放的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劉強提前清償全部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但兩人置之不理,依然開著寶馬上下班。

但好景不長,一天在單位上班,劉強收到了法院發(fā)來的傳票。打開一看頓時傻了眼,原來因車貸斷供被銀行告上法庭。銀行方要求劉強夫妻償還本金近28萬元,并要求依法拍賣、變賣寶馬轎車,優(yōu)先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等。

法院判決 十日內還清本息

法院開庭審理后,銀行方提供了當時簽訂的合同原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庭審現(xiàn)場,劉強夫妻辯稱并未惡意拖欠不還,只是收入有限,儲蓄已花光,沒有其他經濟來源,迫不得已才斷供。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強夫妻與銀行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劉強與田蓉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法院判決劉強與田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清償銀行本金近28萬元,并支付約定利息,同時判決銀行對劉強夫妻的寶馬轎車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拿到判決書后,劉強兩口子這才覺悟,除了要一次性歸還本金,還需要支付高額罰息、滯納金等其他費用而后悔不已。

多起類似案例 盲目消費是根源

法官介紹,連日來受理了多起車貸斷供案件。一位年輕白領貸款買了一輛路虎越野車,每月要支付1萬多元的月供,還了不到半年的貸款,這位白領就無力支付,只好看著路虎被查封拍賣;一對夫妻申請貸款60萬元購買寶馬,錢拿到手后,買了一輛20余萬元的汽車,其余的錢全部賭博揮霍掉了,現(xiàn)在為了及時還款,正打算賣房籌錢。還有一件案件的被告,讓好友做抵押擔保,現(xiàn)在好友也因此受到牽連……

法官認為,消費者盲目消費,僅僅為了面子或者一時享受而貸款購車,沒有認清楚自身消費實力。高額的月供導致自己吃不消,這是很多人斷供的根源,而斷供族以年輕人居多。

此外,記者還走訪多家銀行個人信貸部了解到,銀行遇到斷供族非常頭痛,因為這將給銀行的資金回籠造成影響。目前銀行正逐步健全對貸款者的資質審核,嚴格審查貸款者收入情況以及還款信用是否良好。銀行的“信息識別系統(tǒng)”把信用不良者列入“黑名單”,將拒絕向這部分人放貸。(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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