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佛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jiān)管風險和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緊盯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深入開展2022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厲打擊13類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加大執(zhí)法力度,依法查辦一批典型案件,有力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huán)境,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常態(tài)化工作。
嚴厲打擊
01 食用油摻雜摻假
02 聲稱減肥、壯陽等食品非法添加
03 油品質量違法和加油站計量作弊
04 “神醫(yī)”“神藥”等虛假違法廣告
05 醫(yī)療美容領域虛假宣傳
06 “黑氣瓶”和劣質燃氣具
07 超期未檢電梯
08 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
09 不合格電線、電源組件,假冒他人商標的電線電纜
10 侵權假冒兒童玩具
11 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的食用農產品
12 珠寶玉器質量、機動車安全性能等虛假檢驗檢測
13 校園周邊違法違規(guī)銷售食品
截至2022年10月底,共立案2587宗,案值14517.43萬元,結案2475宗,罰沒3876.88萬元,移送公安案件35宗。
其中查辦“聲稱減肥、壯陽等食品非法添加”案件3宗、“‘神醫(yī)'’神藥‘等虛假違法廣告”案件28宗、醫(yī)療美容領域虛假宣傳“案件44宗、”’黑氣瓶‘和劣質燃氣具“案件38宗、”超期未檢電梯“案件38宗、”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案件5宗、”不合格電線、電源組件“案件56宗、”侵權假冒兒童玩具“案件27宗、”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的食用農產品“案件258宗、”珠寶玉器質量、機動車安全性能等虛假檢驗檢測“案件12宗以及”校園周邊違法違規(guī)銷售食品“案件427宗,其他涉及民生領域違法行為案件1651宗。
現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件,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帶某(廣東)食品有限公司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食品案
2022年5月,禪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根據案件線索對帶某(廣東)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委托其他食品生產企業(yè)代為生產的桃桃金鳳果汁茶飲料和榨榨油柑果汁茶飲料,經抽樣檢驗,均為”咖啡因“項目不符合GB/T 21733-2008《茶飲料》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上述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guī)定,構成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違法行為。
2022年8月,禪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采取措施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沒款合計32222.67元的行政處罰。
佛山市禪城區(qū)云某某茶葉商行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及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食品案
2022年4月,禪城區(qū)石灣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根據舉報對佛山市禪城區(qū)云某某茶葉商行涉嫌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在2021年10月購進54片白牡丹(茶餅),于2022年4月銷售給舉報人,共售出27片,獲取差價810元。當事人所銷售的上述產品的外包裝背面標有:生產日期:2014年09月28日。且產品外包裝標注的執(zhí)行標準是:GB/T31751,該執(zhí)行標準于2015年7月3日發(fā)布,自2016年2月1日起實施,與產品外包裝標注的生產日期”2014年09月28日“相矛盾。同時,當事人在2021年10月8日購進上述產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構成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及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2022年7月,石灣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以及罰沒款合計5810元的行政處罰。